保山市地税局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实行亮黄牌制度

02.08.2017  02:14

      实行精准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更加注重细节治理和管控,更加注重常态化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在动态中实行亮黄牌制度促平安创建落地生根。 一是签订责任状。 在年初,层层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责任状,每一个具体的责任人都要签字背书,实行挂图考核,明确具体时间表、任务书,以时间为线索实行综治维稳倒逼,把综治维稳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让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负责人肩上都挑起具体安全责任。 二是开展动态体检。 每月定期对重点安全部位开展动态体检,对财务室、档案室、票证室、机房等重要场所开展安全排查,对办公场所和职工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办税服务厅及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做好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四防”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保密措施,健全外来人口清查登记制度,切实抓好对机关内部出租房的管理。加强信访案件和纳税人投诉事项的处理,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的动态和苗头,做深做细做好政策解说和疏导工作,正确处理好征纳双方矛盾,全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 把综治维稳与绩效考核高度融合,把平安创建统一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强化结果运行,将综治维稳工作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选、晋职晋级一个基础指标,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综治维稳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亮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因领导不重视出现重大治安案件或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的单位,一票否决,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给予绩效扣分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