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到大理市银桥镇进行暗访督查

01.07.2015  10:45

      本报讯(通讯员 吴芳) 6月24日,州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在组长赵波、副组长杨信全的带领下,对大理市银桥镇环海西路沿海村庄落实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和客栈排污水设施、垃圾清理等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
      督导组一行到银桥镇沿湖的新邑村委会下波淜村、磻溪村、富美邑村、马久邑村、镇建筑垃圾处理场等地,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察看客栈、村落、入湖口、湿地、农户家“两污”处理系统建设情况和沿湖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情况,同时对银桥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实地察看,督导组对银桥镇村落、客栈“两污”处理和沿海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落实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认为,银桥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洱海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实施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重要部署,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到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市级挂钩领导、乡镇领导、村组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四级网格,实行镇工作组挂钩包村,工作组成员联系自然村、小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洱海保护“河段长”责任制及“三清洁”活动成果,逐步实现了洱海流域主要入湖河道、沟渠、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的范围和区间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并采取强制措施,杜绝污水直排沟渠、湖,将洱海流域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为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并取得成效。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在参与洱海保护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广泛持久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参与、支持洱海流域保护工作;强化客栈、餐饮业的管理,严格控制沿湖客栈、餐饮业的审批手续;建立依托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考核办法,安装污水处理流量计,以“数据说话”,对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要适时抽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