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30.09.2016  18:4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要职能:拟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有关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饲料抽检工作由草山饲料处依据职能负责。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3个县、135个乡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效果指标: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50个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3200万元,及时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抓紧项目进度,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项目指南,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情况,审核遴选,批准下达建设项目任务及资金。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4)
    完成13个县、135个乡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三品一标“新认证产品150个以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实施
认真对照2015年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5年,我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较高合格率
    农业部对我省例行监测,2015年全省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6.5%(全国平均96.1%),水果合格率96.7%(全国平均95.6%),畜禽产品合格率100%(全国平均99.4%),水产品合格率95.5%(全国平均95.5%),茶叶合格率100%(全国平均97.6%),各品种监测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全省100%州(市)、100%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国家下达昆明市、丽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第二批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经到位,截止目前全省16个州(市)、119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建设进度:完工93家,提出验收申请35家,通过验收16家,通过“双认证”(检测机构、计量标准)考核14家,13家检测机构承担省级工作任务。“百县百车”工程发挥作用,集监督执法、流动检测、宣传培训于一体,全部正常运行,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万个以上。
    (三)“三品一标”工作稳定发展
    2015年全省新认证“三品”329个,新获地理标志登记证书11本,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150个)的219%。累计“三品一标”有效认证登记产品数达到202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026个,绿色食品产品852个(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有机食品产品72个,地理标志登记产品70个),“三品”认定基地登记面积累计达662.35万亩。
    综上,指标完成情况评价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在2014-2015年的工作基础上,2016年度继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通过统计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项目单位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对各州(市)县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要求,通过会议部署、发文指导、集中培训、巡查督导,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省级、16个州市和84%(108个)的县(市、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借助农业部民生政策到位督查,有效督促了其余县承诺将在2016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州(市)、县、乡四级全部落实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全产业链分析,努力形成质量安全系统治理思路。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出了“从农业产业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抓起,从农业生产过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工作抓起,再配套以严格的监管,产管并举,“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从而从根本上管控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系统治理理念。并把这一工作在版纳州进行试点,版纳州通过明确了每一位局领导、所有科室站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产出来”和“管出来”的职能分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管理。
    三是巩固强化专项整治,遏制违法行为。及时制定下发《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质﹝2015﹞4号)。通过加强汇报,争取将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云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前两项工作。参与省政府食安委3次督查行动,厅领导带队并开展督查,厅系统组织处级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赴全省进行督查,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
    四是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增强面上监管高压。制定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新增对水产品的例行监测,蔬菜例行监测参数由原来的13项增加到37项,抽取蔬菜样品1860个,水果样品760个,畜禽产品1925批次,水产品70个,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98.03% ,水果例行监测合格率98.79%,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9.6%,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100%;监督抽查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200个,样品合格率99.05%,畜禽产品4916批次,样品合格率100%,落实检打联动,对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溯源。对375个种植业产品样品、629批次畜禽产品样品突出关键农事操作节点、时点的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和技术推广,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承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6 项,完成6 项。组织申报农业地方标准56项;组织评审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桑蚕雄蚕三级原种繁育技术规程等26项技术规程。在陆良等10个县实施标准化及“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六是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安排500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麒麟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安全县创建工作。对上一年度开展创建工作的凤庆等县组织考核评价,对初筛通过的候选县各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推荐元谋、凤庆、砚山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并获得农业部正式批复。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检查指导,加大对其农产品质量的检测、监测力度。
    七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安全监管新举措。开发完成了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了针对运用主体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督导、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首批80家试点追溯企业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八是强化指导培训,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昆明)对承担省级检测任务的10多家州(市)、县级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并对相关20多位专业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省级专家对口帮扶州(市)、县级检测机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共派出专家50余人次,辅导48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仪器设备调试、申报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定向委托培训各新建州(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技术人员100人次,全部通过省级组织的考试。
    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省级、州(市)级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为主,县(市、区)农业局以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培训为主,针对监管、检测部门、农业投入品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大学生村官等组织了30多期、5000多人次的大规模培训。新增推荐9名专家参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培训,并获得资质。举办两期“内审员”培训班,共培训132名学员,全部通过考试获得证书。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通过验收和获得“双认证”作为省农业厅对各州市农业局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组织由分管厅领导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要职能:拟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有关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饲料抽检工作由草山饲料处依据职能负责。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3个县、135个乡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效果指标: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50个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3200万元,及时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抓紧项目进度,按时完成资金使用。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项目指南,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情况,审核遴选,批准下达建设项目任务及资金。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4)
    完成13个县、135个乡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三品一标“新认证产品150个以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实施
认真对照2015年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5年,我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较高合格率
    农业部对我省例行监测,2015年全省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6.5%(全国平均96.1%),水果合格率96.7%(全国平均95.6%),畜禽产品合格率100%(全国平均99.4%),水产品合格率95.5%(全国平均95.5%),茶叶合格率100%(全国平均97.6%),各品种监测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全省100%州(市)、100%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国家下达昆明市、丽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第二批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经到位,截止目前全省16个州(市)、119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建设进度:完工93家,提出验收申请35家,通过验收16家,通过“双认证”(检测机构、计量标准)考核14家,13家检测机构承担省级工作任务。“百县百车”工程发挥作用,集监督执法、流动检测、宣传培训于一体,全部正常运行,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万个以上。
    (三)“三品一标”工作稳定发展
    2015年全省新认证“三品”329个,新获地理标志登记证书11本,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150个)的219%。累计“三品一标”有效认证登记产品数达到202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026个,绿色食品产品852个(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有机食品产品72个,地理标志登记产品70个),“三品”认定基地登记面积累计达662.35万亩。
    综上,指标完成情况评价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在2014-2015年的工作基础上,2016年度继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通过统计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项目单位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对各州(市)县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要求,通过会议部署、发文指导、集中培训、巡查督导,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省级、16个州市和84%(108个)的县(市、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借助农业部民生政策到位督查,有效督促了其余县承诺将在2016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州(市)、县、乡四级全部落实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全产业链分析,努力形成质量安全系统治理思路。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出了“从农业产业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抓起,从农业生产过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工作抓起,再配套以严格的监管,产管并举,“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从而从根本上管控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系统治理理念。并把这一工作在版纳州进行试点,版纳州通过明确了每一位局领导、所有科室站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产出来”和“管出来”的职能分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管理。
    三是巩固强化专项整治,遏制违法行为。及时制定下发《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质﹝2015﹞4号)。通过加强汇报,争取将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云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前两项工作。参与省政府食安委3次督查行动,厅领导带队并开展督查,厅系统组织处级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赴全省进行督查,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
    四是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增强面上监管高压。制定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新增对水产品的例行监测,蔬菜例行监测参数由原来的13项增加到37项,抽取蔬菜样品1860个,水果样品760个,畜禽产品1925批次,水产品70个,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98.03% ,水果例行监测合格率98.79%,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9.6%,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100%;监督抽查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200个,样品合格率99.05%,畜禽产品4916批次,样品合格率100%,落实检打联动,对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溯源。对375个种植业产品样品、629批次畜禽产品样品突出关键农事操作节点、时点的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和技术推广,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承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6 项,完成6 项。组织申报农业地方标准56项;组织评审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桑蚕雄蚕三级原种繁育技术规程等26项技术规程。在陆良等10个县实施标准化及“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六是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安排500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麒麟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安全县创建工作。对上一年度开展创建工作的凤庆等县组织考核评价,对初筛通过的候选县各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评价,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推荐元谋、凤庆、砚山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并获得农业部正式批复。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检查指导,加大对其农产品质量的检测、监测力度。
    七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安全监管新举措。开发完成了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了针对运用主体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督导、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首批80家试点追溯企业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八是强化指导培训,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昆明)对承担省级检测任务的10多家州(市)、县级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并对相关20多位专业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省级专家对口帮扶州(市)、县级检测机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共派出专家50余人次,辅导48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仪器设备调试、申报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定向委托培训各新建州(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技术人员100人次,全部通过省级组织的考试。
    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省级、州(市)级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为主,县(市、区)农业局以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培训为主,针对监管、检测部门、农业投入品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大学生村官等组织了30多期、5000多人次的大规模培训。新增推荐9名专家参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培训,并获得资质。举办两期“内审员”培训班,共培训132名学员,全部通过考试获得证书。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通过验收和获得“双认证”作为省农业厅对各州市农业局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组织由分管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开展项目建设督查,确保及时开工、按时完工,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四制”要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带队的督查组,开展项目建设督查,确保及时开工、按时完工,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四制”要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