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考核怒江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25.07.2016  15:12

近期,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成检查组,对怒江州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此次检查考核对象为州林业局、州财政局,检查考核单位为贡山县。此次检查考核的目的在于切实加强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省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目标。

检查组在州、贡山县林业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深入到贡山县丙中洛乡双拉村和甲生村,捧打乡闪当村和马西当村的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责任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检查组结合怒江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文件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和林权权利人,开展林权权利人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现地核实调查管护成效等方法,重点检查了州级、贡山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机构建设、公益林管护成效、日常工作开展、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怒江州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公益林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州、县均成立了公益林管理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公益林管理责任制。州、县林业、财政部门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职责。县、乡(镇)、管护责任单位、林权所有者之间层层签订责任合同,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明确,管护人员落实到位;三是公益林管护成效明显。抽查的贡山县丙中洛乡双拉村和甲生村,捧打乡闪当村和马西当村等公益林管护责任区2015年无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收占用林地等情况发生,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四是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文表齐全,区划界定报告、实施方案等图文表齐全,档案查找方便,管理规范。

检查组建议:一要加强资金监管。设立乡(镇)财政所,制定县级统筹计划,规范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安全;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提高护林员工作能力和管护水平。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木本油料管理所 | 作者:罗新萍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