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

28.03.2016  21:04

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重点园区: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以下简称“火炬基地”)创新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省科技厅工作部署,现开始受理特色产业基地认定申请,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特色基地政策。各单位认真学习《办法》及申请要求。《办法》明确了建设火炬基地的重要意义,火炬基地申请、推荐、审核、认定程序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申报火炬基地的七个基本条件;明确了当地政府是火炬基地的建设主体,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火炬基地的管理工作,火炬中心负责全国火炬基地建设的总体组织推进工作;同时强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申报火炬基地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按相关规定新精神,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可以申报国家火炬基地。

二、深入调研,摸清本地区特色产业申报基础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各科技部门在充分掌握本区域产业基本情况基础上,对照国家《办法》,全面摸清并认真分析本地区特色产业集群现状、规模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将带动区域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聚集,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提升地方自主创新能力和宣传地方产业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三、扶持措施。经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由省科技厅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基地建设专项经费补助,专项用于支持基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按照附件3、4、5、6、7的顺序,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纸质一式3份(含原件一份)及电子文档一份(刻光盘),于4月30日之前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百春  0871—63133824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邮编:650051

 

附件:1.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

2.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说明 (点击下载)

3.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 (点击下载)

4.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划 (点击下载)

5.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 (点击下载)

6.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主要关联企业情况表 (点击下载)

7.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服务机构情况表 (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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