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控烟组织呼吁本地高校应禁止烟草赞助宣传活动

29.10.2015  20:26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昆明高校应禁止烟草赞助宣传活动,因为该类活动可能会增加学生对烟草行业和吸烟行为的好感。”日前,云南民间控烟组织——超轶健康咨询中心发布《昆明高校师生烟草赞助知晓和态度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受访师生对烟草赞助的认可度较高,仅有14.1%受访者认为高校不应该接受烟草赞助。

这与中国政府承诺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背道而驰的。”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项目经理解玮琳表示。

据介绍,《昆明高校师生烟草赞助知晓和态度调查》采取的是对昆明六所高等院校592名师生进行拦截调查,受访师生对本校所获烟草赞助情况的总体知晓率不高,但各校之间存在显着差距,且在知晓本校所获烟草赞助情况的158名受访者当中,70.9%是通过宣传渠道获知信息的,同时都能知道相关烟草品牌或公司名称。

解玮琳告诉云南网记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确立了旨在降低烟草对健康、经济和社会的破坏性影响的政策框架,其中第13条要求缔约方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实施并执行广泛禁令,其中包括完全禁止其赞助活动。

高校男性吸烟率很高,高校烟草赞助可能会增加学生对烟草行业和吸烟行为的好感,这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内容相违背。”解玮琳指出,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应当禁止烟草公司对其他任何实体“对社会负责的事业”进行捐助,同时应该禁止对烟草业“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做法的宣传。

解玮琳介绍,尚在修定中的《慈善事业法》草案鼓励社会各界向慈善组织捐赠,并且还为此保护捐赠方享有留名的权利。这是《慈善事业法》一个明显的“硬伤”,让烟草企业用捐赠于慈善的钱达到了烟草广告营销的目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政府通过征收烟草税、提高烟草税的方式,再把钱拿来用于慈善公益目的。

云南网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在向计生委征求意见时,计生委已经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增加处罚条款。

据悉,将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提请审议的慈善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