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专项督察组 成立减排技术组 完成重点减排项目448个

31.05.2016  19:11

云南省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共计投资6亿多元建设污染减排设施,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图为公司领导和节能减排中心人员在烧结机烟气氨法脱硫监控中心查看脱硫装置运行情况。 蒋朝晖摄

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玉溪市坚持难中求进,采取强硬措施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超额完成了云南省政府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察督办力度

据玉溪市环保局局长张金翔介绍,“十二五”期间,玉溪市在新增排放量增长速度快、减排压力增大、市场影响因素增多的情况下,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生态立市的重要抓手,坚持高位推动,突出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玉溪市委印发了《“八要”方案》《关于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负责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减排项目分配到全市实职厅级领导干部手中,牵头负责项目推进。

玉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减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全市真正形成了各级政府负责,环保牵头,住建、工信、农业、公安、统计、督察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协调配合机制,为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玉溪市在强化污染企业监管执法的同时,严格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奖惩,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市政府印发《玉溪市“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将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组建专项督察组,对县区政府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开展调研、现场督察,通报督察结果,对进度滞后的县政府进行约谈。

为确保按期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玉溪市建立并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倒逼机制。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实施倒逼机制。在云南省率先探索与具有资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成立市级总量减排技术组,认真做好半年和年终核查核算,做到提前安排,逐级审核,按质按量准备好相关资料。

通过政府投入、企业自筹、争取补助等保障资金需求

在政府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玉溪市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企业自筹、争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效保障污染物减排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据初步统计,“十二五”以来,全市共投入13.9亿元建设污水管网配套设施,投入3.9亿元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投入逾6000万元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争取云南省级补助资金135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用于减排执法、业务补助的资金达2750万元。

经过玉溪市上下坚持不懈努力,云南省政府下达玉溪市“十二五”期间的448个重点减排项目已全部按期完成,全市正常运行的钢铁烧结线全部安装脱硫设施,规模在1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安装脱硝设施,9座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投运。全市已建成33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机动车尾气管理、检测等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减排监测体系考核3项指标持续保持100%,位列云南省第一。

据了解,玉溪市“十二五”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下降7.00%、9.25%、11.89%、6.87%,超额完成云南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蒋朝晖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