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组对德宏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0.12.2016  21:36
国家督导组对德宏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教育厅
来源: www.ynjy.cn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文件部署,以国家督学李笑非为组长的国家督导检查组于2016年12月27日-29日对德宏州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进行了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德宏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孔勒干陪同检查。

国检组在分别查阅了资料后,观看了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片、听取了两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陈述,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8个座谈会,实地查看了芒市11所、瑞丽市10所共21所学校。

督导组对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两基”国检以后,为实现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我州科学制定规划、指引均衡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深化教育改革、缩小校际差距;加强教学科研、提升教育质量;积极采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关爱特殊群体、彰显教育公平;强化教育督导、促进均衡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科学制定规划、指引均衡发展。德宏州人民政府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5〕162号),提出了我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规划。确定我州五个县市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的时间为: 2016年瑞丽市、芒市,2017年陇川县、盈江县,2018年梁河县。

(二)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办学条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法律规定。2011-2015年全州共投入教育资金953263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经费投入594897万元。

2014年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至2016年末,共投入资金5.29亿元,新建校舍面积29.2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面积14.9万平方米,购置设备52.1万台/件/套,购置图书77.4万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仪器、图书等教育装备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师资建设,均衡教师配置。积极实施各类师资人才引进计划,畅通教师补充渠道,合理配置教师,加强教师交流与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素质。2010年以来,招聘教师3296名。2013年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以来,共交流教师719人。2012年州委、州政府评选“德宏州优秀教师领雁工程奖”以来,共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759人。2016年11月,州政府出台了《德宏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

(四)深化教育改革,缩小校际差距。有序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实行了初中阶段不以分数为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完善了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能进入初中就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联盟改革,促进优质教育向农村辐射,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实现区域内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芒市、瑞丽市、盈江县义务段学校联盟办学改革迈出实质步伐,城区小学实行学区管理、联合招生,“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五)加强教学科研,提升教育质量。确立了质量立教、质量兴教、质量强教的教育导向,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科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开始显现。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优秀人数比2015年增加810人、增加5.16%;总分低分人数比2015年减少989人、减少7.62%。

(六)积极采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坚持采取“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办法,落实县市、乡镇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义务阶段学生辍学率逐年递减。至2016年12月,全州小学在校学生108738人,小学入学率107.45%,小学辍学率0.02%;初中在校学生49284人,初中毛入学率112.95%,初中辍学率1.15%。

(七)关爱特殊群体,彰显教育公平。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国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德宏州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了17513名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全州19873名义务教育段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新建了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

(八)强化教育督导,促进均衡发展。健全了教育督导体制,完善了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德宏州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实施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制度,启动了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加大了教育督导工作力度,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教育的职责,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九)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满意度。委托德宏电视台制作德宏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片,于2016年12月24日在德宏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首播,次日重播。12月27日在德宏团结报专版报道德宏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12月21日-27日期间在德宏团结报就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进行了系列报道。同时在德宏州教育局至德宏师专老校区之间进行约400米墙面宣传,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取得的成效,营造全州上下关注、重视教育的氛围、提高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任务,是历史赋予教育的光荣使命,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州上下将以这次国家督导检查为契机,找准问题、找到差距,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努力向实现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迈进。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文件部署,以国家督学李笑非为组长的国家督导检查组于2016年12月27日-29日对德宏州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进行了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德宏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孔勒干陪同检查。

国检组在分别查阅了资料后,观看了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片、听取了两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陈述,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8个座谈会,实地查看了芒市11所、瑞丽市10所共21所学校。

督导组对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两基”国检以后,为实现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我州科学制定规划、指引均衡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深化教育改革、缩小校际差距;加强教学科研、提升教育质量;积极采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关爱特殊群体、彰显教育公平;强化教育督导、促进均衡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科学制定规划、指引均衡发展。德宏州人民政府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5〕162号),提出了我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规划。确定我州五个县市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的时间为: 2016年瑞丽市、芒市,2017年陇川县、盈江县,2018年梁河县。

(二)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办学条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法律规定。2011-2015年全州共投入教育资金953263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经费投入594897万元。

2014年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至2016年末,共投入资金5.29亿元,新建校舍面积29.2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面积14.9万平方米,购置设备52.1万台/件/套,购置图书77.4万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仪器、图书等教育装备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师资建设,均衡教师配置。积极实施各类师资人才引进计划,畅通教师补充渠道,合理配置教师,加强教师交流与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素质。2010年以来,招聘教师3296名。2013年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以来,共交流教师719人。2012年州委、州政府评选“德宏州优秀教师领雁工程奖”以来,共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759人。2016年11月,州政府出台了《德宏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

(四)深化教育改革,缩小校际差距。有序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实行了初中阶段不以分数为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完善了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能进入初中就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联盟改革,促进优质教育向农村辐射,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实现区域内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芒市、瑞丽市、盈江县义务段学校联盟办学改革迈出实质步伐,城区小学实行学区管理、联合招生,“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五)加强教学科研,提升教育质量。确立了质量立教、质量兴教、质量强教的教育导向,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科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开始显现。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优秀人数比2015年增加810人、增加5.16%;总分低分人数比2015年减少989人、减少7.62%。

(六)积极采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坚持采取“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办法,落实县市、乡镇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义务阶段学生辍学率逐年递减。至2016年12月,全州小学在校学生108738人,小学入学率107.45%,小学辍学率0.02%;初中在校学生49284人,初中毛入学率112.95%,初中辍学率1.15%。

(七)关爱特殊群体,彰显教育公平。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国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德宏州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了17513名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全州19873名义务教育段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新建了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

(八)强化教育督导,促进均衡发展。健全了教育督导体制,完善了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德宏州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实施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制度,启动了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加大了教育督导工作力度,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教育的职责,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九)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满意度。委托德宏电视台制作德宏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片,于2016年12月24日在德宏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首播,次日重播。12月27日在德宏团结报专版报道德宏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12月21日-27日期间在德宏团结报就芒市、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进行了系列报道。同时在德宏州教育局至德宏师专老校区之间进行约400米墙面宣传,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取得的成效,营造全州上下关注、重视教育的氛围、提高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任务,是历史赋予教育的光荣使命,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州上下将以这次国家督导检查为契机,找准问题、找到差距,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努力向实现我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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