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督导组到大理州督导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

15.01.2018  11:01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1月10日至11日,以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新弘为组长的督导组到我州对迎接国家水利部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张新弘一行先后深入到州河长办、大理市、洱源县河长办及部分乡镇仔细了解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入湖河道治理情况、水质监测情况,听取了州、县市迎接国家水利部中期评估工作的相关筹备情况汇报。

张新弘指出,水利部核查组将于1月中旬赴云南省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工作,是对我省一年来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考核检验,对各州(市)、县(市、区)、乡(镇)的现场抽查复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对全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的中期评估结果。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国家评估技术大纲要求,以及最近省水利厅抽查组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抓紧做好完善工作,做好台账备查,高标准完成迎接国家水利部对河长制的中期评估工作。

副州长李琰、字德海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