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许明皎纪检组长深入陆良县广泛听取意见

02.02.2015  13:30
      2015年1月22日,曲靖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明皎在市局监察室主任王宗敬随同下,深入陆良县地税局,广泛听取了基层分局、县局机关股(室)专兼职监察员,对市地方税务系统廉政风险动态预警监督办法的修改意见。
      在会上,王宗敬主任首先说明了草拟办法基本情况,制定廉政风险动态预警监督办法是十八大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也是结合地税征管改革的现实需要,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更加注重形式和内容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廉政风险监督主体、内容和结果应用,简化了汇总报表。陆良地税局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从税费征收入库、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存量房交易、税务登记管理、减免税管理、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欠税管理、延期纳税申报、税务检查、政策执行、行政审批、经费支出等方面提出了17条修改意见。
      在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后,许组长强调:一是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党组及各分局、股(室)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二是要强化“三转”管理。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聚焦主业,把精力和工作重心集中到党风廉政上来。兼职监察员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比重大,把兼职监察员工作抓起来,应用好兼职监察员支撑监督检查各环节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突出抓纪律、抓作风、抓预防。三是修改完善廉政风险动态预警监督办法,要做到“两个”结合,要与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改革、纳税服务,以及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要与基层工作实际相结合,征求涉及相关部门意见,既要开展好工作,又不能增加负担。四是办法制定出来,要严格执行。各位专兼职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责任,做到监督到位、提醒到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