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纪检监察机关试点信访举报分级录入

25.06.2019  09:24

收到信访举报,应该在信访管理系统中录入哪些信息要素?哪些信访件不能扫描?重复举报如何判定?怎么督促检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日前,市纪委、市监委举办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工作培训,学习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和信访举报相关业务。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10日至9月30日,昆明市纪委、监委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信访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工作规则,根据管辖权限分级办理各类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扫描存储和分流转办工作。通过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建成规范统一、精准有序的信访举报数据库,全面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

此次培训为期1天,全市64名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