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打造过硬“铁军”

04.09.2020  08:56

近期,昆明市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特点,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四大抓手”持续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全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六大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时限及责任人;建立《昆明市纪委监委班子联系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制度》,通过政治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齐抓常抓严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格局。

健全机制制度,立足标本兼治。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泄露案情的风险,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干预执纪执法工作备案和责任追究办法》;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散漫的情况,制定《昆明市纪委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留置看护队伍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留置看护队伍的通知》,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标明行为底线。自2018年至今,市纪委市监委共制定出台32项干部管理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灯下黑”。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证纪检监察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个着力点开展监督检查,梳理制定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整合力量组成检查组,对昆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和市属高校纪委共1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监督检查中共收集意见建议23个。

强化自我约束,从严管理队伍。坚持“刀刃向内”,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属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及时提醒帮助,对属个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做到该信任的信任、该处分的处分、该调整的调整。今年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47件,给予问责及党纪政务处分8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惩处保持了高压态势。(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尹文涛  康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