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举行廉政提醒谈话

13.10.2014  13:21

日前,丽江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举行了一场廉政提醒谈话。据介绍,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举行廉政提醒谈话,在全省尚属首次。

为确保廉政提醒谈话顺利进行,市委专门制定下发了《丽江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内容包括,市纪委书记作为谈话的主体,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发挥党委主体责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在分管工作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斗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结合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集中,分管工作领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纪委将有针对性地组织谈话,谈话视情况分定期谈话、适时谈话、重点谈话等。

9月4日举行的首场谈话现场,记者看到,市纪委书记唐先胜开门见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在政治上自醒、在行动上自觉,真正把廉洁从政作为至关重要的生命线,把党纪法规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做到打牢根基、管住小节,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知法明纪、手握戒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到会指导,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力度,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惩戒,通过抓“小过”“小案”“小节”,做到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带头搞好团结,带头创新实干,带头廉洁从政,防止“小爱好”变“大缺口”。

谈话结束时,市委书记罗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判断上来,深刻认识加强纪委同级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当责任义不容辞、落实责任抓紧不放,坚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相结合、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监督提醒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

云南日报 记者 李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