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官员到昆明出差住宿标准每天380元

21.10.2015  11:59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具体举例来说,到昆明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为,省部级干部900元/天/人;司局级干部480元;处级及以下干部380元。

        本次调整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旺季标准可上浮20%~50%。拿青岛来说,夏天这里游客众多,酒店一房难求,适当提高标准,保证顺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误事。这一调整,是从实际出发的务实之举。

        财政部通知指出,各类人员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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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通费,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

        关于伙食费,相关的管理办法也挺明确,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梳理各地标准可以发现,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很多人出差,当地都会进行接待,这方面也有严格标准。例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