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6.5级地震民房恢复重建竣工过半

28.04.2015  11:16

3.6万余户群众住进新居

昭通市在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为加快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昭通市直各联系单位对受灾4县区民房重建督促指导实行分片包县,各县区政府切实履行民房恢复重建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鲁甸龙头山、火德红、巧家包谷垴3个重点集镇以及民房集中安置点、分散自建户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民居住房建设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程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了2015年度44个集中安置点和139个教育、28个卫生项目建设责任落实台账,实现工作落实到位、项目推进到点、责任追究到人,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民房恢复重建任务。

昭通市通过建立健全县级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民房重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全过程、全方位、零距离、常态化”监管要求,强化资金、建材和质量监管,构建纪检监察跟踪督查、职能部门分块监督、包保单位分片落实、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质量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巡查741次,覆盖受灾4县区51个乡镇,抽查38526户重建户,发出问题告知书3599份,整改建议书1908份。

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包保责任。鲁甸县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兑付作为包保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求各包保干部及时掌握包保对象重建进展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工程进度,并协助乡镇精准兑付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同时要求包保干部深入一线排查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巧家县1886名干部职工以贯彻落实好“八包八保”责任为抓手,主动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确保群众早日搬入新居;永善县始终坚持“两不误”原则,一手抓本职业务工作,一手抓包保户灾后重建工作,405名干部职工包保8个乡镇906户受灾群众,确保包保责任落实到位;昭阳区568名干部职工包保受灾的15个乡镇2727户群众,要求包保干部在包保责任区驻点值守,做到恢复重建任务不完成,包保责任不脱钩。

截至4月20日,全市民房恢复重建累计完成投资39.46亿元,46个计划集中安置点全部动工,完工4个;民房修复开工155601户,竣工153435户,分别占任务数的99.8%、98.4%;民房重建开工65352户,竣工40665户,已入住36326户,分别占任务数的94.7%、58.9%、52.6%。

记者 蔡侯友 沈迅(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