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统筹运用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手段 食品安全实行抽检后处理

26.04.2016  10:28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工作,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一二三”模式,精准发力,切实加强抽检监测后处理工作,做到处置一个企业的问题,解决一个行业的隐患,防范一个区域的风险。
  保山市食药监局的“一二三”模式,借助公安和媒体两大力量,统筹运用行政处罚、约谈警示、监管整治3种手段,其中“”是建立一个职责明晰、流程顺畅的工作机制。市局局长任抽检监测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调度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处置工作情况,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具体负责抽检监测的组织实施和不合格样品及问题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实行“三督三审”制度,即:核查处置工作5天电话调度、10天书面催办、15天领导督办。“”是注重借助公安机关、新闻媒体两大力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公安局签署行刑衔接框架协议,组建联动执法办公室,加大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惩处力度。与市委宣传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对市本级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进行舆情研判后,在市内主流媒体上通报,用舆论的力量强化监督,实现社会共治。“”是统筹运用处罚、约谈、整治3种处置手段。强化行政处罚,属于主观故意行为的,严罚重处;属于生产工艺失控、设备失准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在严厉处罚的同时,帮助查找原因,指导改进工艺,规范发展。把约谈制度引入核查处置机制,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使企业带上有问题必被查、必被究的“紧箍咒”。开展巡查整治,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信息,并将相关企业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强化巡查的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