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4.09.2015  19:14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2015年6月18日,河州纪委监察局收到反映“红河县副县长白智勇借其父亲病故之机,滥用职权,借父亲葬礼之机邀请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借机敛财13.6万元”的举报件后,州纪委及时组织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 2015年6月3日,白智勇父亲去世后,白智勇和家人商定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为父亲治丧和下葬。2015年6月12日,白智勇先后通过电话通知和发讣文的方式宴请红河县发改局、县农业局、架车乡干部职工共计43人参加其父亲的葬礼。在宴请过程中,白智勇共收受礼金1.22万元。

8月27日,红河州纪委发出《关于白智勇违规操办丧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白智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父亲丧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中共红河州纪委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白智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接受礼金,并按相关程序免去白智勇红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

白智勇违规操办丧事问题,是一起违反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典型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分析其原因,一是我行我素“习以为常”。看到有的群众在操办丧事过程中,规模越大越有面子。认为自己是县上的领导,不大操大办,就觉得没面子,不大办一场就觉得不够热闹;二是置若罔闻“不以为然”。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实施办法和要求置于脑后,没有充分认识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认为抓“四风”是“一阵风”,是走过场,为自己大操大办找台阶;三是侥幸心理“想当然”。认为查办违纪案件是“隔墙扔砖,砸到谁算谁”,红河县是边疆地区,“山高皇帝远,没人会来纠”,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来。于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通过打电话、发讣文的方式通知自己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丧礼。

通过这个案例,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一是要深刻认识党中央言必信、行必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常态,拿出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这股劲头,紧紧咬住纠正“四风”不放,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不断赢得群众支持,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二是要从那些看似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细节、节点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驰而不息,通过一件一件“小事”见微知著,确保作风转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论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四风”问题。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正风必须肃纪,各级党委(党组)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在实践中细化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这篇文章往深里做。咬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持住、不发散,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转变,使优良的作风成为全党的习惯和风气,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来源:红河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