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有序推进营造林工作

30.03.2015  22:15

今年以来,红河州林业局坚持“栽管并重”的工作方针,有序推进营造林工作,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截至目前,全州共发展核桃、油茶、棕榈、杉木、桤木、橡胶、柚木、草果等林木种苗为主的苗圃地3460亩,育苗10560万株。

一是创新模式,提高造林质量。红河州石漠化程度高,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为提高造林质量,全州在实地探索树种选择、造林模式、造林时机的同时,加大了容器育苗、菌根土育苗、客土造林、地膜覆盖、保水剂等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在工程建设上,坚持乔灌草结合,阔阔混交、针阔混交的造林模式,以形成多样化的立体群落。在造林树种选择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尽量选择乡土树种、抗逆性强的树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优的树种。蒙自市选择天竺桂、清香树、石楠、小叶榕等树种,由过去的“柏树+车桑子”或纯车桑子模式,转变为以乡土树种、阔叶树种为主的多树种混交模式。建水县通过多年建设防护林工程的实践,成功探索出“云南松+车桑子”、“加勒比松+白枪杆”等造林模式,成效非常显著。同时,工程区结合林产业发展,大力培植核桃、桉树、桤木、水果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机制,强化造林管理。首先是科学选择苗圃地,打牢种苗关。各县市苗圃地均选择地势平缓、土壤肥沃、有水源的地方。受当前干旱影响轻微,目前还没有发生种子不能播种、苗木长势不良情况,能保证全年造林用苗需求。其次是建立健全有效机制,加强和规范造林项目管理。红河州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造林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实行作业设计终身负责制度及试行造林质量通报、督办、警告及惩戒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造林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营造林公开招投标管理办法》、《种苗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程管理文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激发了林业发展的活力,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植树造林专业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的良好局面。

三是健全制度,严格检查验收。全州严格执行营造林项目验收县级全查,省、州抽查,国家核查制度,对工程实施成效显著的给予公开奖励,对工程实施效果不明显或未能实施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工程实施效果与项目申报挂钩。州对县还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和巡视督查制度,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跟踪,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把问题和困难处理在事前、事中,确保提高营造林工程质量。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邵亭龙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