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整治“小餐饮”杜绝“大问题”

07.10.2014  19:32
 

云南省红河州整治“小餐饮”杜绝“大问题

 

红河州现有持证小餐饮11440户,普遍存在经营时间不长、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的问题。为规范小型餐饮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积极措施整治“小餐饮”,杜绝发生食品安全“大问题”。

一是加强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小餐饮许可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和规范小餐饮监管,优化城市环境,针对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是加强许可。制定小餐饮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符合的标准,达不到条件的小餐饮一律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发证。

三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3个月内新办证2706户,责令整改1526户,应评定7208户,已完成动态评定5696户,评定率79%,待评定1512户。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或者通过广场咨询、科普宣传下乡等形式宣传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以及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掌握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无证照餐饮、露天加工制作食品及露天设置就餐场所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重点开展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知识的培训,督促小餐饮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增强餐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六是突出重点,确保整治效果。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地段,以整改不到位、条件较差的小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既整治问题严重的小餐饮店,更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经过改造后符合许可条件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采取备案管理。

七是建议规划,引领示范。提请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小餐饮单位经营的集中场所,可以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小吃一条街、夜宵一条街、小吃供应点,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给优惠政策,引导经营者进入集中经营,打造小吃特色文化,打造地方品牌。

八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明确分工,在打击无证经营、规范小餐饮问题上形成共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特长和经验,取长补短,增强对小餐饮的规范整治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