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远市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19.02.2016  12:02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开远市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并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肯定。 

红河州下达开远市“十二五”减排任务指标为: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156  吨、削减氨氮(NH3-N)247吨,削减二氧化硫(SO2)7870吨、削减氮氧化物(NOX)4841吨。为完成以上指标,开远市政府和企业攻坚克难,积极筹措治理资金,累计投入4.8948亿元,完成了我市15个项目的治理。重点治理项目如下:大唐电厂投资1.4亿脱硫项目;国电小龙潭电厂投资1.6亿脱硫项目;两个电厂分别投资2300万元的脱硝项目;解化公司投资4135.02万元二甲醚生产系统锅炉烟气脱硫工程、脱硝工程;解化厂投资7913万元的废水生化治理项目;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干法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项目;开远市污水处理厂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开远市华鑫养殖场、开远市凤翔食品有限公司、开远市永兴养殖有限公司、开远市永华种鸡场污染减排治理项目;开远东山养鸡场、开远市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结构减排,已关停。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开远市“十二五”期间完成二氧化硫削减8322吨,化学需氧量削减  4961吨,氨氮削减841吨,氮氧化物削减4962吨,圆满完成州下达“十二五”减排任务,为红河州顺利完成云南省“十二五”减排任务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