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24.03.2017  15: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省委、省政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红河州生态绿州、景观美州和产业富州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和改善重点地区生态环境。3月22日,红河州组织召开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专题培训会,全州13县市发改、财政、林业、融资平台公司等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传达学习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有关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对红河州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进行宣传动员。培训会邀请了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支行、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家到会进行专题授课。培训会还对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的储备、申报、规划、融资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作为云南省唯一一个示范项目,已纳入全国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21.4万公顷,项目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估算125亿元,计划融资100亿元。

项目采取申报准入制,采用政府主导,平台融资,部门建设,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州人民政府统一规划项目和可行性研究,由州级融资平台项目建设办公室进行管理,县市政府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每年统一向州项目建设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申请实施。州政府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通过融资平台向相关银行提交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资金后组织实施。需要的投资采取从州级财政投入一部分作为引导,部门申请项目经费整合一部分,社会建设主体投入一部分,政府组建融资平台向相关银行融资获得金融支持解决一部分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按照国家林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业支持林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采取政府委托融资平台代建购买服务的模式,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政策性贷款。贷款年限最长可达30年,宽限期8年。贷款融资由州政府主导,统一运作,由州级融资平台统贷统还。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李斌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