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干部违规收送红包被处分 云南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

18.03.2015  12:49

德宏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抵制“红包”,对无法当场退回的“红包”,要在1个月内上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全额上交或在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上交的,按违纪论处。

普洱

普洱市成立明察暗访组,对收送“红包”行为露头就打,目前,已有13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交春节期间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红包”,共计6.4万元。

楚雄

楚雄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将未能拒收、退还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合法收入,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市纪委、监察局开设的“廉政账户”,目前已有2人缴入“红包”共6800元。

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今年,省委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截至3月13日,已有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收送“红包”问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去年起,我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整治力度,今年又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为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之一。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有序开展整治。

在专项整治的同时,我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的长效机制。2014年年初,省委下发《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

为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我省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去年,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喜材,用公款向该市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和部委办局领导发送“红包”,被免职并立案调查;收受“红包”领导中,3人受到处分,12人被问责,6人被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所收受的红包已如数退交纪委或金方街道办事处。

据统计,2014年至今,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通报曝光违纪收受“红包”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宋金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