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等5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掌握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试点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2019年5月15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局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6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县域医共体建设视频会议,部署了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任务;8月29日,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批准了我省42个县为国家试点县;9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暨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动员部署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制定了《试点通知》。
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5明显,1增,1控,1下降”。即:到2020年底,试点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明显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明显发挥,医防融合实施效果明显显现,县域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合理,县域外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下降。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框架搭建模式是什么?
县级医疗机构为核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公共卫生机构全面融入,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积极参与。
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如何加强中医药工作?
在搭建框架过程中,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试点县,要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套财务、一体管理”的模式,保持县级中医医院相应功能体系,确保县级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变,机构、编制、财务独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做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县域内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指导推进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框架对牵头医院能力有什么要求?
牵头医院原则上应为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医共体。
六、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保持“八个不变”。即: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中主要改革措施有哪些?
深化外部治理机制改革,保障医共体科学发展和有效运行。建立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重大事项;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医共体管理和运行效率。统一对医共体机构、人员、财务、业务、药械、信息、医保、绩效考核等管理;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医共体对人员实施统一招聘、管理、调剂、培养和使用,并实行备案管理和动态调整。落实“两个允许”,落实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待遇水平。鼓励试点县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同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为医共体注入可持续发展动力。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步推进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保障机制改革。
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如何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一)“一整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要素。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远程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中心,为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提供一体化服务。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医共体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二)“一统筹”: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信息系统,实现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连续记录。推进医共体数字化管理,提升医共体协同服务水平。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运用。
(三)“三提升”:即提升县级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提升危重患者救治能力。一是提升县级服务能力,做强县级龙头;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夯实乡级基础;三是提升危重患者救治能力,突出慢病防治。
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如何探索实践医防融合?
一是搭建医防融合管理运行平台。建立卫生健康管理中心,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二是建立双向转诊便捷通道。加强县级卫生健康管理中心和乡镇级慢病管理中心的协同,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三是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卫生的协作配合。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做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医防融合”新型单病种防治管理工作;四是探索实践医防融合新模式。建立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发展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医体结合”、“医教结合”和“医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建立与病人之间的健康伙伴关系,搭建县域内居民沟通桥梁。
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利益调控机制有哪些?
(一)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按人头打包。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预付医共体资金“人头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按规定合理使用,并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二)探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打包。按照“足额筹措、提前预拨、人头包干、量效挂钩”的原则探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费用打包。打包的费用由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并向履约质量高,管理效果好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三)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开展医共体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和测评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共体负责人任免等挂钩。加大对医共体考核监管,将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目录外费用占比纳入医共体绩效考核范围。
来源:基层卫生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