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0.09.2017  20:52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概况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0号)的规定,云南省粮食局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和省级储备粮管理。主要职责是:

1、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3、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局根据年初确定的履职绩效总体目标及目标分解情况,将201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并进行细化分解,认真组织推进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编制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起草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呈报省政府审议后印发,为“十三五”云南粮食行业发展谋好篇、布好局、起好步、务好实。

2、切实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市场粮油价格基本平稳,地方储备增储任务落实到位。大力推动粮食企业改革,力保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扭亏为盈。

3、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粮食产业,推进抓收储、管库存、保供应、稳市场和强产业、活经济、稳增长、促发展“双轮驱动”。加快把我省特色粮油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狠抓“特色”,打造“品牌”,提升云南粮油产品的影响力。

4、提升收储供应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新建库建设、危仓老库改造和粮库智能化升级,制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配套文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出台专项监督检查办法,建立月报通报和第三方跟踪审计制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推进昆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粮油竞价交易平台。加强粮油质量监管网络体系和粮食质量应急检验能力建设,推进“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收尾工作。

5、推动全省粮食行业跨越发展。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各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寻找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抓住当下发展的重大机遇,克服发展的短板瓶颈,实现全省粮食行业跨越发展。

6、确保落实全省粮食安全责任。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国家新增地方储备粮、“粮安工程”项目建设和粮食质量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督促落实。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进一步形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农抓粮强流通的工作合力。

7、推进全省粮食行业依法治粮。扎实推进政策性粮食流通环节各项检查、粮食收购政策检查、涉粮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及《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防范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167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学校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维护等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2016年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批复6840.9万元。主要是:

1、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组织粮源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专项经费156万元;军粮部队节日增供500万元;粮食仓库维修改造资金500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17万元。

2、粮食安全分级负责体系建设: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项目124万元。

3、粮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700万元;粮油科学研究院粮油产品检测成本性支出58万元。

4、粮食流通产业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局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275.9万元;商务信息工程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成本性支出5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5万元。

(四)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我局及时组织进行研究,针对我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的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我局在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选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计“云南省粮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投入”。指标权重占28%,主要考核设立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合理性及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该项自评得分27.32分。

2、“过程”。指标权重占49%,主要考核预算支出、资产使用、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等。该项自评得分46.69分。

3、“产出”。指标权重占19%,主要考核履职及项目实施情况。该项自评得分18分。

4、“效果”。指标权重占4%,主要考核履职和项目实施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的推动作用是否明显;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力度是否提高;我省粮油储存条件是否得到改善;保障行业发展改革制度政策是否完善等;部门粮食产业是否良性发展。该项自评得分4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粮食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由省粮食局财务资产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局直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科学规范。

2.组织实施

一是我局分别通知有关州(市)粮食局、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省级储备粮管理公司、云南军粮集团,部署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组织粮源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州(市)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到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分工。二是组织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梳理材料和查阅档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认真分析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省粮食局对各州(市)项目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结合前期掌握的各地、各单位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6年我局有效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既定目标开展了行业规划编制、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发展粮食流通产业、提升收储供应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省粮食行业跨越发展、依法治粮、确保落实全省粮食安全责任等工作。综合部门履职及预算管理,我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6.01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规划,为“十三五”行业发展谋篇布局

2016年,我局起草了《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

三五”规划》并报经省政府印发实施,为“十三五”云南粮食行业发展谋好篇、布好局、起好步、务好实。

(二)履职尽责,切实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市场粮油价格基本平稳,地方储备增储任务全部落实到位。粮食企业改革持续进行,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市场调控稳定有序,推进原省级储备粮定价销售,落实省级动态储备成品大米产销合作,开展打击粮食走私,大力实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确保粮油有效供给,为我省控制物价涨幅、稳定通胀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发展产业,打造云南高原特色粮油品牌

2016年,我局大力支持鼓励云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军粮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滇中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玉溪滇雪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红粮集团、大红屯粮油购销公司、昭粮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对“北粮南运”云南装卸点项目的支持。组织了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进京推介,加快把我省特色粮油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狠抓“特色”,打造“品牌”,提升云南粮油产品的影响力。

(四)加大投入,提升收储供应安全保障水平

2016年,完成新建粮库和危仓老库改造82个,仓容27.45亿斤。推进“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收尾工作,完成德宏、丽江、临沧、大理、怒江5个州(市)粮油质监站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能力项目建设。

(五)创新理念,推动全省粮食行业跨越发展

在滇中地区总结推广玉溪市争取政策支持、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军粮供应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在8个边境民族自治州总结推广红河州紧紧围绕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产品,构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目标,全面推进粮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总结推广昭通市在省内率先推行学生粮油集中供应的经验,鼓励各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寻找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抓住当下发展的重大机遇,克服发展的短板瓶颈,实现全省粮食行业跨越发展。

(六)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全省粮食安全责任

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国家新增地方储备粮、“粮安工程”项目建设和粮食质量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督促落实。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开展2015年度全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进一步形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农抓粮强流通的工作合力。根据国家下达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充实完善我省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层层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七)依法行政,推进全省粮食行业依法治粮。

扎实推进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粮食库存检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检查、涉粮案件查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走私大米的查处力度,开展收获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及《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切实防范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体系不够健全,粮食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粮食应急加工能力不足,粮食应急网点布局还需进一步完善。

2、基础不够牢,我省还有部分粮库仓储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

3、产业不太强,我省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缓慢,产业集中程度低,缺乏带动辐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4、信息不通畅,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滞后,流通效率不高,管理水平落后。

(二)整改情况

1、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增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时点、重点对象的监测频率,适时发布粮食统计和市场信息。

2、加强市场粮源组织调运,结合成品粮储备实施省级动态储备成品大米产销合作,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供应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军粮供应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3、加快推进“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粮食行业管理及宏观调控中的应用,推进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和粮食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4、适应城乡居民食品安全、膳食结构及营养健康水平日益上升的需求,增加绿色优质、多样化、定制化粮油产品供给。

5、完善粮食加工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提高粮食加工附产物综合利用率,增加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

6、改革粮食市场监管方式,压实粮食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信用监督管理,推进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加快实现省级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将自评结果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

我局2016年已开展的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611.20万元,经认真自评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再评价后,实际反馈的项目支出金额为6611.20万元,完成率100%。经评价后,反馈应当整改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率为100%。本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再评价结果的有关内容,我局已按照要求,在省粮食局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二)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我局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编制过程中作为附件进行上传。同时,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将加强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及完善项目管理等领域作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确保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成立云南省粮食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统一指挥和协调粮食项目监管工作,责任明确到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编制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计划、绩效管理办法等,从机制上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人才培养,重视团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培训工作,主要是项目涉及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为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提供了保障。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痕迹管理意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管理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保管完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执行,并指定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档案管理的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检验报告、分析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四)健全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下达后,我局按照项目计划,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及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预算管理,从严控制费用支出,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力度,更好地做到科学评估、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齐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