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制定情况进行调研

07.08.2017  11:42

  8月1日至3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祖龙、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吴俊明率调研组深入我市,就《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制定情况进行调研。

 

  8月2日,调研组深入临翔区、云县幸福镇、耿马自治县孟定镇,以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的方式对南汀河中下游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南汀河中下游保护管理工作值得肯定,但在保护管理的范围、措施、治理力度等方面还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条例草案中要科学、民主的加强河道污染、采砂综合治理、河道、河床管理等问题的规范,妥善解决在南汀河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系列矛盾和问题。

 

  3日上午,调研组在听取制定条例草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以及各部门的意见后,希望各级各部门协同并进,进一步达成共识。制定过程中,要规范法律语言,正确运用法言法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统一思想,抓好落实;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下午,调研组与参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起草小组成员结合临沧实际,畅所欲言,对条例草案从整体框架、条款设置、规范范围、立法技术、立法程序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副主任王菊出席座谈会,副主任代猛主持。

 

  李华松在听取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后指出,要按照立法程序,充分吸纳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立法以人为本、质量为上、特色为主、可行管用,扎实推进《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的报审条例草案,确保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时间完成制定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副主任,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等,部分起草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