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发展“第一保障”根基

05.04.2016  10:06

□ 本报记者 勾六零

依法治州,是大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二五”期间,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总目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是第一保障”理念,坚持以法治促发展、用法治惠民生、靠法治保稳定,依法治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全州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

民族立法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州切实把民族立法作为依法治州的重要抓手和特色内容来抓,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立法权,不断提高民族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个自治条例和14个单行条例,完成了制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立法审议及党内报批工作,同时指导巍山、南涧、漾濞3个自治县制定了3个自治条例和10个单行条例以及一个变通规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取得新成绩。我州制定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都签订《大理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细化分解,不断拓展依法行政的深度和广度。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改革,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清理行政权力项目,公开权力运作程序,明晰权责,强化责任,从源头遏制权力滥用。

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全州法院系统妥善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审议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各级司法机关认真履行审判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底对12县市人民政府和部分州级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规范执法活动,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法院系统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推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检察系统深入开展“开门评检”活动,实施案件庭审微博直播,开展庭审观摩,最大限度增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社会治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进法治大理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县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单位”“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法治乡镇”创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目前,全州有4个县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先进典型,5个县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先进典型,20个乡镇、342个村被命名为州级法治先进单位。创新社会依法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涌现出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洱源县、弥渡县和民族团结示范村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等法治创建先进典型。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州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扎实,2014年我州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典型,鹤庆县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州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一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我州抓实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和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碧水蓝天、平安大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多万人次。

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依法治州工作,加快法治大理建设,对于维护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州依法治州工作将在以下方面着力:全面加强依法执政,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坚持科学立法,强化地方民族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全民遵法守法;创新工作载体,实施法治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法治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法治人才专业队伍,为各族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