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

01.11.2014  20:02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10月30日下午,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当天上午,会议分组审议相关报告和议案。

      在下午举行的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提请审议任免法律职务的议案。

      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袁爱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圆满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在最后两个月,要继续抓好各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扎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要超前谋划好明年工作。要抓好工作总结,超前谋划好2015年的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便及早形成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超前做好明年人代会筹备工作,努力把各个环节的工作细化、具体化,为开好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好充分准备。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孙珍玲、孙明、寇铸勋、李超、朱建斌,秘书长李宗贤出席会议,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云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瑞东列席会议。

      不是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各县市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列席会议;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各1位领导列席会议;12县市各1名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