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

31.12.2014  12:10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昨日,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11日至14日在下关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启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报告人的说明,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菊仙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决定,表决了人事任免。

      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袁爱光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经济运行情况。大家在讨论中对今年州人民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做好明年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今年我州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来说是好的,有些指标虽然与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有一定差距,但取得这样的成绩,州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要看到全州今年总的来说经济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商贸旅游业发展势头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要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找准推动发展着力点,制定好明年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齐心协力抓落实,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超前谋划好明年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三是要精心筹备好人代会。本次常委会议已经作出决定,大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11日至14日召开,做好明年人代会的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及早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全面细致考虑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把材料准备、会议服务、会风改进等各项筹备工作做实做好,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孙珍玲、孙明、寇铸勋、李超、朱建斌,秘书长李宗贤,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于虹,州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泉列席会议。

      不是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云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列席会议;12县市各一名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