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第二次督导检查云南河长制工作

23.08.2017  23:22

2017年8月14日至18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谢志强副主任一行4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2017年第二次督导检查,在厅巡视员、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莫崇海及厅河长办陪同下,督察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的方式,先后深入瑞丽市姐勒水库、瑞丽江中缅两国界河、芒市大河、腾冲市龙川江、南底河、槟榔江、昌宁县枯柯河、右甸河,认真查看河长公示牌、河道、岸线管理情况,仔细询问河道治理、水质状况、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相关情况。

谢志强在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水利部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各级既定方案落地生根;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各级河长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明确考核、奖惩制度;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举措,采用月报、约谈等形式强化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充分考虑“一河一策”的顶层设计,重视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