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督导

10.03.2017  10:14

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为确保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用,将在开展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期间分两个阶段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

自1月1日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扎实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用,在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期间,将分两个阶段对普查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内容包括 “三落实”情况,一是普查机构,将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是否按照要求组建普查机构及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办公人员,落实普查办公条件等保障措施及农业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落实情况;三是普查经费。落实本级农业普查经费、“两员”劳动报酬、乡镇(街道)农业普查工作经费情况。此外,将督导普查推进情况,即: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工作制度、规划和推进机制情况;数据处理机房条件和配套设备落实、宣传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安排、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农业普查工作情况;组织清理摸底工作,入户调查各项准备情况;宣传工作采取了哪些方式,达到什么效果。现场登记情况,如:现场登记的组织保障及进展情况;现场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普查数据质量风险控制和入户登记进度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现场登记、数据录入、查缺补漏、督查检查、数量审核及上报情况等数据质量情况也将纳入督导范围。

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将组成6个现场登记督导组,督导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3月13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于4月底至5月5日完成。督导组将按督导内容和要求深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农业普查督导工作,查阅地方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工作文件和资料,以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经费预算批复单和拨款单。查看各级普查办公室办公现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现场工作、数据录入等相关情况。与此同时,督导组还要听取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农业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清查摸底,宣传动员,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质量等落实情况汇报。各督导组要向被督导(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反馈督导情况。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还将牵头起草本督导组督导工作报告,在督导工作结束后报市农普办,经综合各地情况后提交市农普领导小组。督导工作将全面如实反映情况,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保持清廉。(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