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率第一督察组督察河长制和河长履职情况

22.05.2018  11:42

  5月1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率第一督察组,督察澜沧江(凤庆段、云县段、临翔段)、黑惠江(风庆段)、罗闸河(凤庆段、云县段)、大勐统河(凤庆段)、南汀河(云县段、临翔段)5条河流的河长制和河长履职情况。

 

  督察组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座谈的方式,查看了罗闸河云县忙怀乡段、凤庆县勐佑镇段,澜沧江临翔区澜沧江大桥码头段、云县忙怀乡段、凤庆县小湾镇段,南汀河临翔区蚂蚁堆乡段、云县幸福镇段河流保护治理情况;听取了县区、乡镇、村各级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制度建立及落实、“六大任务”推进落实、基础工程推进等情况。

 

  督察组对所到县区5条河流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组织结构体系,抓实了基础工作,措施有力,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相结合。

 

  二要加强领导,理清各级河长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三要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治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