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光辉的三个“基本功”

07.10.2014  17:45

    从工作了10年的公诉科来到控申科,卸下了国家公诉人的“光芒”,35岁的窦光辉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充满哭声、骂声、争吵声的接待室,一干就是3年。

    3年来,作为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控申科的科长,窦光辉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700余件,所负责的控告申诉工作连续3年在昆明市基层检察院中名列前茅。这些成绩的背后,是窦光辉练就的三个“基本功”。

    当好减压阀:让救助不迟到

    2010年底,信访人肖某因儿子被杀害,生活失去依靠,询问赔偿的问题。按理说,直接把肖某反映的问题转给民行科就可以了。但窦光辉察觉到肖某和其他来访人不一样,因为他眼中没有怒气、怨气,只有消沉和无望。窦光辉说:“我不怕他们骂,不怕他们闹,就怕他们绝望,因为一绝望就容易自我伤害和报复社会。

    第二天一早,窦光辉赶到肖某所在的村委会和其家中了解情况。肖某的困境让他震惊,年近60岁的老人言谈中多次流露出悲观厌世的念头。当天晚上,从老人家里回来后,窦光辉直奔办公室准备为老人申请救济的材料。随后的一个月里,窦光辉先后10余次到街道办、村委会、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在他的努力下,老人获得了2000元困难补助及每月1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然而,一次有效的救助远不能“满足”窦光辉,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是他内心的愿望。

    此后,不论是汇报工作还是上级领导来调研,他都见缝插针地“要钱”。在他和院领导的不懈努力下,今年7月,安宁市检察院争取到了每年10万元的政府专项资金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做好纠错器:执着追求正义

    有些当事人对申诉程序和途径不太了解,部分确有错误的判决不能有效“纠错”。针对这一情况,窦光辉与本院业务科室、监狱内侦查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主动拓展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的途径。

    2011年8月,窦光辉到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巡访时发现,一名服刑犯的父亲打电话到监狱说自己的儿子蒋某还在校读书,而且成绩优秀,为什么监狱会联系自己,说儿子在服刑呢?了解这一线索,窦光辉立即与监所科、监狱侦查科的干警一起进行调查。通过分析,大家都认为冒名顶替的可能性极大。他们再次讯问蒋某某,但其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蒋某。

    窦光辉没有就此放弃,当即对该案立案复查。为了收集更多证据,窦光辉前往远在360多公里外的昭通市,通过走访学校、村小组、村民调查了解情况。经过大量走访,两人身份清晰起来,原来蒋某是蒋某某的堂弟,刚刚上高二,品学兼优。而蒋某某读完小学就外出打工了。蒋某某想借蒋某未成年的事实使自己减轻处罚。

    在证据面前,蒋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冒用蒋某名字的事实。2011年9月,安宁市检察院立即对此案提出刑事抗诉,法院依法改判。

    当好润滑剂:练就“说什么怎么说”硬功夫

  “如何让不懂法律的当事人息诉罢访,如何让他们能够信服你的解释,让抵触变为信任,让摩擦变为沟通,‘说什么、怎么说’就成了硬功夫。”窦光辉说。

    对于“说什么”,窦光辉要求自己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都烂熟于胸。虽然早已通过司法考试,但每年司法考试资料他都会买,每年的司法考试题他都要认真地做几遍。至于“怎么说”,他要求自己掌握说话的艺术,《社会心理学》、《演讲与口才》等成了他的床头读物。

    吴某是多年的上访户,但是她反映的情况因为一些原因根本无法解决,老人就将怒火发泄到窦光辉头上。一次,窦光辉接到吴某的电话,电话里吴某的骂声传到了周围同事的耳朵里,窦光辉默默地走到办公室,在40多分钟的谩骂中,他愣是没有说一句话。旁人问他为什么不挂断电话,他说:“做好出气筒是我们的基本功,很多时候上访人需要把怒火一次次宣泄出来,这样我们才有疏导的机会。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时间,2012年末的一天,吴某再次来到检察院,当窦光辉将暖手袋塞到吴某手中时,吴某的抵触情绪终于瓦解了,她动情地说:“阿姨信任你,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在谩骂、误解面前都没有掉泪的窦光辉,此刻已是满眼泪水。(何赟 王敏杰 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