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湘琳:突出"十抓" 力促基层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25.03.2016  00:12

    近年来,零陵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突出“十抓”促忠实、高效履职,力促基层检察工作深入发展。2015年,政治部、反贪局、监所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室在全市考评中取得了第一名好成绩,有11个科室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3次人大评议均被评为满意单位;集体、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2人次,省级表彰6人次,市级表彰14人次,区级表彰30余人次。

  一、突出抓学习,提升干警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队伍集中整顿、转变执法理念、群众路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三严三实”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通过邀请专家讲座、派员参加培训、党组季度集中学习、科室分片集中学习、干警每月分组自主学习、开展道德讲坛、零检大讲坛等方式,让干警扎实掌握“两法”新规定及新检察业务系统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在全院推行“大调研”制度,倡导全院干警人人动手写宣传稿件、写调研文章、写工作信息,在实践磨练中提高调查研究等综合素质。出台干警素能提升奖励制度,奖励攻读硕士、博士的干警及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新增3名硕士研究生,有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干警在市级以上岗位技能比赛中获奖10余人次,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各种文章近200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数量突破30篇,1名干警的理论调研文章《道德语境下腐败问题探析》在2012年永州市检察理论年会上获一等奖,多名干警多篇文章在2013、2014年度获三等奖、优胜奖;干警撰写的《检察精神关键词探析》等5篇文章在权威期刊《人民检察(湖南版)》发表,2篇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推动我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上了新台阶。

  二、突出抓本职,力促成效壮检威。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53件604人,批准逮捕304件4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5件945人,提起公诉464件647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2月至4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审结各类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9件246人,同比增长139%、146%。紧密配合公安“打击盗骗毒”等专项行动,起诉“两抢一盗”案件139人,黄赌毒案件115人。对公安移送的涉枪涉弹案件76人,全部提起公诉。对全市首个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件7人依法从严打击。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对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小、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81人;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起诉决定138人。二是不断加大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人,侦查终结10件1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件15人,判决8件13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深入查处大案4件,科级以上干部3人,其中单位“一把手”2人。立案查处村干部挪用、贪污拆迁款、低保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案件4件8人,并将20余万元贪污款项通过乡政府全数返还村民。赴重庆等地抓获在逃人员4人,追缴赃款100万余元。职务犯罪追捕追逃工作居全市第一,受到市追逃办、市检察院通报表扬。开展案例分析7个、预防调查23件,撰写预防报告6份,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余次,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份。三是全面强化监督,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8人,追捕追诉9人,监督撤案3件,决定不构罪不捕不诉等15人。向区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373案443人,法院采纳370案428人;抗诉刑事案件3件17人,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15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案21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督促纠正久抗不审、久审不决等案件5件。探索开展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工作和公益诉讼,查处水污染原案19件,其中农村养殖水污染案11件,工业小型企业加工厂水污染案4件,城镇事业单位及社区水污染案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书》21份,各相关部门均回复并整改。立足本职全方位履职,确保本职工作取得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壮大了检察声威。

  三、突出抓基础,补短板促均衡发展。一是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重新布置安装本院治安管理监控系统。配置完善了原有的三级网络设备,为全体干警配备了办公办案所需的台式电脑、手提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为零陵看守所讯问场所增设了监控设备,实现了监控联网;购置高清晰扫描仪等先进设备,打造高规格案件管理中心。投资近40万元建设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如期上线运行。建设一套高清视频中心(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案件讨论系统、远程侦查指挥系统),迅速办好检察机关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工程,确保科技强检进入信息化快车道。二是促进民调工作开展。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加强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主流媒体的推介,共在《检察日报》、《检察风云》、湖南卫视、永州网等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近60篇,如协助湖南卫视电视台采访三名英雄杨鹰、刘勤华、胡国衡,拍摄“平民英雄”专题片,该片在湖南卫视播出,较好地增进了检察工作人员的亲民形象。着力加强司法便民。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积极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2015年共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262份,重要案件信息5篇,案件程序性信息175件,安排律师阅卷127次。在检察大厅安装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群众可查询案件承办人、受案结案信息等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2015年受理群众来信49件,接待群众来访86次175人,受理本院管辖的自侦案件举报线索17件,举报中心初核2件,移送审查起诉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如零陵区邮政局某代办所代办员吕某某利用其代办揽储的工作便利,收取当地村民储户398400元存款不存入邮政储蓄所,予以截留侵吞,并潜逃,引发50余村民集体上访,后经本院控申科工作人员耐心说法释理,多方斡旋协调,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及时化解了这一重大集体上访。三是大力开展机制建设。完善创先争优机制。就2015年提出的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制定实施了以省院综合考评办法为基准,部门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工作全覆盖的量化考核机制。为鼓励争创佳绩,继续完善《争先创优奖励制度》,对查办大要案及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调度机制。继续推行院务会成员周会、季度工作数据通报制度、半年工作表彰制,统筹规划检察工作开展。实行院领导值周制度,值周领导负责会议活动组织、纪律作风督查、接待重要信访。建立执法状况考评奖惩机制。以稳步推行办案责任制为目标,针对零陵案件量大形势,以奖惩加责任,以责任促规范,以规范保公正,采取自查、集中评查形式加强自我把关的同时,对在上级院考评中出现的瑕疵案件,严格细化惩处措施,切实提升干警办案责任意识。

  四、突出抓重点,着力培植亮点出特色一是反贪工作尽早谋划,率先发力,争取了主动及良好来势。本院反贪局尽早谋划,率先发力,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扎实推进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打造素质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队伍,更加重视反贪工作的基础保障,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力提升,确保了办案安全,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2015年1-6月,共侦查终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0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10人,与2014年同比上长升500%。2015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即派干警赴广西省全州县全州镇抓获携款潜逃四年的涉嫌贪污27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6月底抓获携40余万元潜逃十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李向某2人,促进了案件侦破,树立了检察干警形象。二是侦监、公诉积极参与“百日会战”行动,努力做到了经办案件数量翻番、案件质量不打折,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2015年2月至5月,我院刑检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公诉科审结各类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9件246人,同比增长139%、146%;该两部门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经常加班加点,实行“白加黑”、“5+2”工作制度,仅侦监科最多一天审结案件11件14人。坚持每案提审制度,讯问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以不放纵严重犯罪、绝不错捕、错诉为执法底线,努力提升案件质量,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尝试“走出去”,成效较明显。受益于上级检察院党组对基层院的关心,我院来了1名挂职的博士副检察长,并由本院党组明确其分管研究室工作。挂职领导上任后,高站位谋划研究室工作,为我院研究室定立了进军“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的挑战性工作目标,并制定了“走出去交流拓理论研究视野,钻进去深探促检察调研水平”的工作思路。1月中旬,受邀参加了由湘潭大学承办的湖南省诉讼法学理事会换届选举大会,我院检察长当选为湖南省诉讼法学理事会常务理事,研究室主任当选为理事。2篇论文(分别为《刑事政策视野下检察权运行的法治化路径》、《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的作者应邀参加全国检察理论年会,论文观点分别被《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摘录报道,较好地实现了发声远、影响大的预期效果,在零陵区检察院建院以来为首次。

  五、突出抓载体,以活动带氛围促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环节,开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等各方面意见。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大剖析活动,对照高检院确定的100个自查自纠主要问题,对2014年以来全院所办结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将2003年以来的309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针对在侦查、审查、出庭等办案过程的程序瑕疵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实行一案一清单、一台账、一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11项相关机制。二是丰富廉政教育平台及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建立“检察之家”微信群,开通“廉政早8点”专栏,让干警手机变成了廉政学习的工具。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廉洁之星”、“爱岗敬业之星”活动,共评出“廉洁之星”4名,“爱岗敬业之星”5名,组织党员撰写廉洁感言、名言警句163条,评出20条优秀警句。纪检监察室与青工委联合开展了以“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每天选3条廉政格言在院大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及时提醒干警廉洁执法;组织开展“廉政日记、廉政小故事”征稿活动,征得稿件30余篇,择优改编成廉政微电影剧本一部;继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党组成员领读群众路线教育读本、永州老三篇活动后,再次由检察长为全体干警讲了一堂题为《以自觉促行动 用教育促工作 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感化效果和干警反响良好。通过一系列举措,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三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院机关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广播体操等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为干警交流减压提供平台。预备利用工会创建省级职工之家的机会建成高水准的干警健身房,让院机关成为干警心灵归属的精神家园。

  六、突出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保质量。一是针对公安移送的部分案件存在质量不高问题,两家召开联席会,认真进行反思,主动采取措施,提高办案水平,提高办案质量。针对我院对公安移送案件作出不构罪不捕、证据不足不捕及绝对不诉案件情况,两家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联席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定期联络、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等方式,确保办案质量,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9月份以来,公安移送的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绝对不捕、绝对不诉案件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注重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积极探索内部联系配合机制,形成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合力。加强了内部联动,突破线索瓶颈。自侦部门定期与案管、侦监、公诉、民行部门联系,寻找职务犯罪线索。2015年,院内各部门移送线索5件,成功立案查办玩忽职守案1案1人。强化了提前介入,提高侦查效率。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过程中,采取案件沟通会等方式,自侦部门主动邀请侦监、公诉部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加强侦诉对接,确保案件质量。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主动与公诉部门联系,积极协调,交换职务犯罪认定中的定性、证据等问题,及时补充侦查,确保了案件质量。加强同步跟进,缩短侦判时间。自侦部门要求办案人员与公诉部门办案人同步跟进,与法院审判人员沟通协调,了解案件进度,解决案件在审理阶段的问题,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争取案件尽快判决。

  七、突出抓改革,先行先试添动力。一是积极应对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新形势。积极落实省、市院关于摸清家底、做大做强预算的总体要求,对近三年经费收入、支出、各项津贴、预算外奖励等账目情况清理,撰写调查报告,上报统计表格,积极做好财务管理方式转变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率先探索、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主任检察官的权限,在权限之内的事项,主任检察官可以拍板决定,不需向主管副检察长汇报,以简化程序、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三是着手对司法改革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先后有非法证据排除、员额制等多篇调研文章被中央、省市报刊媒体转发,在廓清本院司法改革迷雾的同时,也给面临同样困惑的兄弟院一定参考借鉴。

  八、突出抓管理,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的精神,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针对当前部分干警理想信念缺失、组织纪律观念松弛、敬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飘浮、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结合身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实行分期分类分层次培训,着力抓好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各类培训,培养好检察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和专门型人才。重点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强化终结性法律文书培训,提高干警法律文书制作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加大对年龄较大干警运用网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培训,提高其科技信息化能力。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刑检部门“案多人少”问题,鼓励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责任制,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针对人才培养乏力问题,鼓励加大各种扶持力度,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针对工作理念陈旧、工作方法落后的问题,鼓励建立外出学习考察机制。推行创新工作机制清单制,按照清单建立、试点和推广有益的工作新机制。

  九、突出抓作风,树立检察机关形象一是层层落实工作承诺责任制。每年年初,部门负责人通过科学分析上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合理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并向院党组作出承诺。院党组根据其承诺监督其履职情况,每周分管院领导听取汇报、督促进度,每月分片汇报、总结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每季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党组与全体干警听取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同时,一般干警根据各自岗位向部门负责人作出承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对每个科室的工作作风进行全院测评,让大家来监督、来评价各科室的工作表现尤其是工作作风,并把它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干警工作廉洁执法。三是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和细化院内各项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签到考勤和抽查制度,实行每月对各科室的工作业绩及警车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院大会通报,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四是推行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开通检务公开查询系统,以公开促公正;凡是依法能够公开的案件事项都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检察办案的公开透明。对有影响的大要案、不捕、不诉案,加大案件挂牌督办、抽查、评查及交叉回访力度,对240多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有涉检反映的所有案件实行检委会公开集体评查,邀请公安、政法委、律师列席检委会评查讨论23件次,对不捕不诉及所有自诉案件,由院领导交叉带队走访案件当事人75件。近年来,无干警在作风方面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检察形象得到了提升。

  十、突出抓班子,带领队伍勇创佳绩。一是抓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奋发向上的合力。始终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队伍促业绩、以业绩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始终坚信班子是龙头、是根本,只有好班子才能带出好队伍。推行班子成员工作承诺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的基础上,让每名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值班深入履行领导职能,进一步提高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不断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在贯彻落实区委及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一方面确保大事必议,另一方面防止议而不定、定而不决、决而不行。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干警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主动反思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强化对班子成员的绩效、模范带头作用的考核及干警的评议。在班子成员中开展评先创优活动,每年评选出一名优秀院领导,引导学、比、赶、超,以此营造忠诚敬业、拼搏向上的良好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全体班子成员能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查办大要案件,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为干警作出了表率。湖南检察简报第11期对我院领导班子为干警很好起到“表率作用”的做法进行了推介。二是主动适应从严治检的新常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区委十个不准规定,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回头看”,深化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当前,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坚决反对和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习气、霸道作风,反对和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觉抵制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严抓严管、敢抓敢管、愿抓愿管。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培育出来的,也是严管出来的。我院党组从小事管起,管好平时,严到份上,不在出了问题才临时抱佛脚。对刚刚露头的小问题,早打招呼;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 “小题大做”;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不当好好先生,督促干警坚决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作者系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