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 命运紧相连 云南税务部门与老挝南塔省达成税收合作初步意向

25.11.2017  04:35

正值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之际,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应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邀请,11月12日至11月15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南塔省副省长平帕湾·导鹏扎棱率南塔省财政厅、税务厅、国家金库负责人及磨丁经济开发专区管委会相关人员一行,赴云南昆明考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情况。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会见了来访的老挝人员一行,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王更生副巡视员,省地税局局长唐新民和省国税局局长张树学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见。

老挝南塔省代表团和云南省国地税部门就加强税收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进行磋商会谈,并就签订税收合作备忘录事宜达成初步意向。期间,老挝来访人员还参观了云南省地税局和国税局机房建设,到昆明市官渡区地税局、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现场观摩。

南塔省位于老挝北部,与西双版纳州接壤,是老挝对中国开放的咽喉,其境内与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相望的磨丁经济开发专区是老挝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经济特区,由老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2016年,中老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勐腊(磨憨)由中国的“边缘”和“末梢”变为开放前沿,成为深化中老两国全面合作的重要战略节点和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贯彻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积极开展对外税收援助,提供税收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怀和指导下,云南省税务部门把握税收合作的新形势、新机遇,积极加强国际税收交流。

在磋商座谈中,中老税务部门表示将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与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杨达成的重要共识以及“四好”精神,以积极作为巩固中老友谊,深化云南省与南塔省合作,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云南省税务部门与南塔省税务厅尽早签订税收合作备忘录,开启税收合作新征程。同时,老挝来访人员同云南税务部门就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税收技术援助等内容,展开了富有成效的交流研讨,对云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和信息化建设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并真诚希望得到云南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深化云南同南塔省的税收合作,帮助包括磨丁经济专区在内的南塔省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是税务部门响应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问老挝达成重要共识和《中老联合声明》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展现大国税务形象的应有作为,是推动云南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的细化内容。云南省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进取的精神,开放包容的姿态,积极弘扬“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不断深化税收合作,着力强化政策沟通,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贸易联通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催化剂”作用,推动中老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滇老合作向纵深领域发展,努力贡献税收合作税收治理的云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