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之一: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4.11.2014  19:4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16号)要求,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的调研和督查工作,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整改落实情况

2014年以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精神,积极加强和相关厅局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2014年,我省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5.2万人,比2013年增加1.4万人,增幅达10.1%,是历年来人数最多的一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六项计划促大学生就业创业。据9月1日初步统计,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7.7%(其中研究生85.1%,本科生87.1%,专科生88.8%),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继续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截止目前就业率又有了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走出去”就业行动计划。截止2014年9月1日,共有10445名云南籍生源毕业生出省就业创业,其中获得奖励的学校有7所,获得个人奖励的学生达到1946人。二是全力配合兵役部门做好应征入伍宣传动员,组织做好入伍应征工作。2014年共组织近1万名大学生网上报名应征入伍。三是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截至2014年9月1日,在已就业的13.3万名毕业生中,到县及以下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6万名,占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57.3%。3万名毕业生进入党政机关和国家事业单位就业,8.7万名毕业生进入企业就业,3650名毕业生通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就业,全省526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完成签约。四是抓好校园招聘活动。将省级财政校园招聘活动经费落实到了每一个高校,至2014年9月1日,省教育厅和各高校举办了各类校园招聘活动超过3400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超过33万条,毕业生入场人数超过55万人次。依托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与国家和省的就业网站互联互通,开创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新模式,开辟了“就业网优质企业推荐”专栏,链接了泛珠三角省区毕业生就业网络,创新推出基于即时通讯及数据分析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手机招聘平台——“鸡毛信”。就业服务网每日平均访问人数超过6万人次,通过就业网成功推荐1.6万名毕业生就业。五是加强创业示范园建设。在已有5个省级示范园的基础上,今年又再培育遴选推荐了3所高校的创业园进入省级创业示范园的评选活动。六是建立和完善了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援助机制。各高校开展了“一对一”帮扶,今年共组织1万余名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最终有8845名享受到了补贴,并且在学生离校前全额发放到位。七是积极探索和研究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发布就业情况白皮书。主动开展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做好人才需求的分析和预测,把专业就业情况作为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重要指标,积极推动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八是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积极与人社部门配合,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按时按质提交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持续提供就业服务,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为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和参加就业准备的指导、服务和信息。2014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共为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或择业登记证近20万份,办理毕业生就业改派手续3548份,办理户口托管3080份、档案托管4836份,开出户籍、档案存放、政审证明7521份,办理各类学历认证16570份。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着力营造氛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召开政策解读会、开辟宣传栏、广播、QQ群、微博、微信和发放《就业政策100问》等形式,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师生,有效推进政策和工作落实。二是注重思想引导。全面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大学生形势政策报告会、政策宣讲等活动,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等,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把个人梦想融入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支持帮助大学生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三)加强调研协调

2014年以来,省教育厅积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政策有效落实。一是积极争取支持。我们在实施“六项计划”中,及时向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汇报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教育部和省领导多次深入实地指导,并对相关工作出批示,帮助推动解决毕业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与就业相关厅局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做到“三深入”,即深入高校、深入用人单位、深入课堂,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为高校、为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指导和服务的水平。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高校校园招聘会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困难毕业生、八个少小民族和残疾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对“云南籍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进行奖励的政策全面落实。四是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调研。目前九项调研成果已经进行了集中汇报,并通过整合进入省教育规划课题,调研的成果将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好的决策、推进依据。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一是继续完善毕业生就业目标责任考评体系。省教育厅将于12月对各校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的目标责任考评,对各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师资、场地、经费保障等进行考评。二是抓好就业典型高校工作。云南大学、云南工商学院进入教育部50所2013—2014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典型高校行列。目前,全省已有7所高校进入全国就业创业典型经验高校,15所高校进入全省就业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三是开展就业示范性机构工作。今年10月,省教育厅对培育建设的就业示范性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有5所高校获得云南省就业示范机构,将对我省就业机构建设起到示范推动作用。四是加强统计工作培训和督查。为确保教育部新的就业管理和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统计工作培训,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印发了《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召开工作研讨会交流管理经验,以供各高校互相学习借鉴。今年6月,省教育厅赴全省13个州市的24所高校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了整个监测系统的稳步推进和整个就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 就业创业供需矛盾突出。 云南省就业人口总量不断增长,而且总量大、增幅高,高校毕业生在城镇新增劳动力中占比越来越大,社会有效需求赶不上就业人口规模增长的问题日趋严重。

二是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依然存在。 存在着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等现象和“一职难求”与“有业不就”的人才供需矛盾。“90后”成为毕业生新型就业群体,特殊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得不到全面解决,非法中介、虚假招聘现象时有发生,性别、公民办差别等就业歧视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创业引领就业工作亟待加强。 一是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创业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工作亟待加强。二是创业人数少,比例低。根据今年初次就业率统计表明,我省目前创业人数仅占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1.14%,带动就业的优势作用还不足以显现。三是创办的企业规模小。三是由于大学生缺乏经验、资金、指导和帮助等原因,大多数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半途而废,成功率较低。

四是部分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如鼓励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等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在贷款审核过程中,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毕业生证及学位证书,也就将申请“贷免扶补”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拒之门外。“试营业”、“零首付”等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园中孵化成功后,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不给予办理。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有政不施,有令不止的现象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确实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重点在五个加强上下功夫,即加强调研、加强政策服务、加强引领、加强规范、加强督查。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力度。 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云南省桥头堡、城镇化和“园区经济、非公经济、县域经济”建设,把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纳入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建立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机制,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进一步探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积极探索以社会需求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的高校毕业生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就业预测、预警和激励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统计分析,客观真实地发布我省就业质量报告。

(三)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示范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把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机构、典型高校和就业创业示范典型推广宣传,开展就业示范课程等评选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指导体系建设。 实施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培训计划,加强鼓励大学生创业工作,逐步建立有效的创业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体系。推动全省高校和州(市)对大学生创业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加快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五)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开展就业能力和创业培训进校园计划。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全程实名制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六)进一步加强就业宣传和督促检查工作。 加强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评工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教育厅 发布人:test_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