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只进不出”腾退困难 昆明廉租房建好还要管好

14.08.2015  09:34

我这么穷还申请不到……隔壁老王那么有钱,他的廉租房应该让给我!

7月28日,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在面对着自己廉租房被取消租住的决定时,64岁的廉租房住户孙志挥拳击向一名工作人员的面部,将其从椅子上打翻在地。

在此之前,孙志被举报擅自将自己的廉租房转租他人,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决定,将孙志的实物配租转为发放货币补贴,即每月补贴孙志114元,同时取消其所租住的廉租房。

从昆明第一批廉租房的启动建设,到现在已近10年。孙志的一拳下去,也击出了廉租房在昆明的10年尴尬:住户“落地生根”,不愿意从廉租房内搬走,导致出现“只进不出”的情况;在管理上,制度不完善、缺乏联动等原因,也让廉租房的腾退变得困难。

现状

廉租房“只进不出

今年4月,五华区接到市长热线受理交办件,有市民反映,五华区廉租房华景苑小区的住户擅自将廉租房转租他人。经调查,发现该套廉租房的申请者为现年64岁的孙志,而实际住户却并非孙志本人。

对于廉租房转租一事,孙志拒不承认,并表示只是将其借给侄子周力暂时居住。考虑孙志是一名年过花甲的孤寡老人,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表示,一直希望“人性化”处理此事,并多次要求其能提供与侄子周力的亲属证明。

不过,从4月拖到7月,孙志一直迟迟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根据《昆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应取消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住保部门最终决定将孙志的实物配租转为发放货币补贴。

此事并没有因此顺利解决,拒不退房的孙志带着两人来到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将一名工作人员打伤,一场“悲剧”就此发生。

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昆明市政府颁布了《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根据《办法》内容,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民政部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市民可申请廉租房。

尽管如此,相比全市符合申请廉租房的低保困难家庭来说,已建成使用的廉租房依旧是“九牛一毛”,还有许多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申请者一直盼着能早日住进廉租房。为此,坚持“阳光、公开、公正、透明”是分配廉租房的首要原则。而在后续的管理过程中,关键的工作在于及时调整廉租房住户,腾退已逐渐改善生活条件和不再符合条件的廉租户,让更多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尽快解决住房困难,形成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良性循环”。

可实际情况却是,许多廉租房住户“落地生根”,不愿意从廉租房内搬走,导致廉租房出现了“只进不出”的尴尬局面。

尽管昆明市各县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一直多方努力,但效果却不明显。据了解,由于无法腾退廉租房,意味着其他符合条件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迟迟不能入住廉租房。

不仅如此,昆明市各县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一直在扮演着“全职保姆”的角色,从申请者住进廉租房那一刻起,大到腾退廉租户问题,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由于缺乏民政、公安等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腾退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变得难上加难,如何才能维持廉租房公平及良性循环?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住保部门对廉租房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