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农村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02.12.2016  17:15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提出了主要目标,建设一支10000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实现全省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实行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云南信息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