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3.05.2016  09:2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云南省科技厅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2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整完善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厅党组召开专题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专题研究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2016年全厅党建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从严管理、监督、培养和选拔干部。厅党组定期与驻厅纪检组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以直属单位为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查,形成持续震慑。

二是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严格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时调整厅党组成员所属支部,要求厅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全面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厅机关党委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党建目标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规定,年内完成3个党委(支部)的换届工作。加强厅机关纪委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全厅党务干部力量。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制定了《厅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厅2016年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并推进落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想宗旨信念,强化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强化党员意识。将领导干部述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驻厅纪检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厅党组以及省管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的监督,强化述廉述责、“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加强对厅“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完善党组成员和厅领导同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年度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驻厅纪检组年度廉政约谈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述廉述责制度。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坚持干部选拔前由纪检组提出廉政意见,不通过廉政测试的干部不予提拔。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管,坚持2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既签订项目任务书,又签订廉政合同书。坚持特邀监察员制度,对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科技奖励评审进行现场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研究制定2016年度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实施省科技厅廉政文化示范点恢复提升工程,打造廉政图书室、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宣传栏、电子廉政教育专栏、廉政文化电子台账为载体的“五位一体”廉政文化宣传阵地。

三是做好移交信访问题线索的处置。对于巡视组移交的信访材料,驻厅纪检组进行了集体分析研究,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进行了处理,已全部处理完毕,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专题报告。

二、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将现有各类科技计划整合成5个科技计划,从8个方面对管理体系进行了改革。编制发布了《2017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加强了计划安排相互间统筹,按照五类科技计划编制了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组织对2000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立项的省科技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清理,加强验收管理工作。

二是改革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科技专家库建设,对现有科技项目管理专家库进行补充,已征集到省内专家2735名,省外专家4866名。建立了282名财务专家组成的省级财务专家库。正在研究制定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建立动态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信息化工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已试运行,实现了网上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等功能。建立了覆盖全省16个州(市)的科技项目远程网络视频评审答辩系统建设,实现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远程视频评审、省科技计划项目远程视频评审、视频会议等功能。

四是推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痕迹可查”的原则,正在研究制定《省科技厅内设处室职能调整方案》,科学设计省科技厅机关处室的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今后,省科技厅机关处室将重点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修订了《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及出差审批等制度,建立了省科技厅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执行督办。建立完善了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制度,明确规定除每年2次固定的交心谈心外,要求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进行不定期的交心谈心。重新调整了厅领导分工。

(二)关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坚持正确导向和“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严把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和任职关。正在开展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扎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正在研究厅党组与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的职责关系,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强化对公务员的日常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晋职、晋级、绩效奖励、奖惩等工作中。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力度。制定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关于“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规则》,统筹建立了分级议事决策制度,强化了对会议的计划、管理和监督,不纳入预算安排的会议,一律不开。完善公文处理制度,明确提出2016年发文数量较2015年减少5%的工作目标。加强调查研究,规定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及要求。认真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是严控“三公”经费。在厅门户网站公布省科技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研究制定《云南省科技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对各直属单位“三公”经费进行实时监控,实行黄牌警示制度。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巩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着力加强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五、其他方面

关于“云南民办科技园清理交接工作”的整改情况。

根据分工安排,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民办科技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厅分流安置工作小组正在专题分析研究民办园开发总公司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和工作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按照1998年6月24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由省科技厅再次向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函,商请协调昆明高新区加快推进资产清算、商品房销售遗留问题解决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科技厅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科技厅纪检组

联系电话:0871-6314874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