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

07.10.2014  19:20

省科技厅在严格履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规定的八项工作承诺的基础上,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科技厅的职能,不断完善各项科技行政管理制度。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科技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开省科技厅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根据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云南省科技政务网(http://www.ynstc.gov.cn)上,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高层次科技人才申报评审(评选、鉴定)等科技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公开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三、坚持勤政廉政。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全厅公务员加强学习,加强调研,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敬业勤政,全年受理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廉政规定,结合省科技厅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在科技行政管理活动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

四、坚持文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文明礼貌办公,平易近人,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坚持责任追究。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不遵守职业道德,有不廉洁行为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坚持民主监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对有明显线索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初步核实情况。

举报电话: 3131574(监察室)、3131206(人事处)。

以上服务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省农科院热区生态农业所:成果铺就干热河谷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路
2011年至2018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区生态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热区所)向社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面积累计达217.5万亩,增产农产品78万吨,新增社会经济产值11.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