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种子管理站及时调解一起种子质量纠纷

11.09.2015  18:29

2015年9月10日,晋宁县种子管理站成功调解了发生在上蒜的一起蔬菜种苗纠纷,使矛盾纠得到及时化解。
  2015年9月9日下午,晋宁县上蒜镇段七村村民段某福电话向晋宁县种子管理站投诉称:他和另外两户农户向上蒜镇竹园村某和源种苗场购买了150板“红珊瑚”生菜种苗,种植面积共计约1.8亩;移栽后,现在出现颜色不红,无人收购的情况;当前“红珊瑚”生菜的收购价为每公斤20元左右,损失较大。他们怀疑是种子质量有问题,并与出售种苗者进行了联系,未能得到解决,请县种子管理站帮助解决。
  9月10日上午,晋宁县种子管理站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田间查看现场,并通知农户段某福、李某明,“某和源种苗场”负责人曹某栓以及向“某和源种苗场”销售该批种子的晋城四某丰收农资店负责人周某明同时到场。经田间现场查看,该批种苗的植株的性状整齐一致,颜色微紫,与市场接受的深紫红色有较大的差异;从田间现场情况来看,不能确认是种子质量问题所致,但是品种适应性的可能较大。
  针对此情况,县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三方宣传了解决种子质量纠纷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协商解决;二是申请进行田间现场鉴定,待鉴定结论出来后走司法途径解决。在征求三方意见时,当事三方均表示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当天,在晋宁县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补偿协议:由“某和源种苗场”负责人曹某栓和晋城四某丰收农资店负责人周某明共同按照每板种苗补偿30元的标准,对段某福、李某明等三户农户进行补偿,共计补偿4500元。补偿款当天就进行了兑付,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