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开展《种子法》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岗位培训

27.05.2016  16:01

近日,大理州林业局在下关举办了全州《种子法》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岗位培训班,来自全州12个县(市)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种子园、采种基地、乡镇林业站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培训。

为全面做好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开创全州林业建设新局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全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认真履行好林木种苗监管职责。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次培训邀请了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的有关专家为培训班授课,重点学习《种子法》、林木种苗检验、林木种子检验技术技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质量证签使用及档案管理、绿化苗木标准等相关知识,该培训会旨在让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及管理人员充分了解《种子法》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强化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州林木种子管理人员依法监管,强化服务的意识,确保林业用种安全,促进大理州林木种业健康发展。

培训会上,全面介绍了《种子法》修订的背景、实质和重要意义,重点介绍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八个亮点内容:一是突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有权有责;二是各项扶持政策上升至法律层面;三是减少行政审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四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新增为行政审批事项;五是鼓励支持林木品种选育创新;六是林木品种审定要求进行测试,并实行良种退出机制;七是强化种苗质量监管,实行两证合一;八是强化法律责任,违规将受到行政处分、行政问责,同时紧密结合目前云南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监督及执法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培训会要求:各参会人员深入学习《种子法》,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种子法》的宣传工作,不断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管理,林木种苗企业和经销商应做好依法生产和经营,切实为全州林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此次培训后,900余人获得《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岗位合格证》。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大理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 作者:王世林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