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食药监局从“五个方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02.09.2015  00:38
 

为保障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全市师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自8月27日起,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学校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一是 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要求各学校食堂在新学期开学供餐之前,要严格打扫食堂卫生,做好防蝇防鼠和餐饮具的保洁消毒工作;对新聘请人员或健康证到期人员要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食品及食品原料库房要认真整理,分类摆放并标识清楚,严防过期霉变食品流入食堂。

二是 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做到定岗定责。

三是 培训学校食堂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和安全预防。要求食品及食品原料要做到定量采购,要定期检查食品及食品原料库房,严防变质滋生病菌,严禁加工制售四季豆、发芽土豆、凉拌菜、腌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 培训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工作。学校食堂集体供餐,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制度,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每天要坚持做好晨检记录,对身体不适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要设立专用留样冰箱,配备足量留样盒,建立留样登记记录台帐,由专人负责做好留样工作。

五是 培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工作。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制度,采购时要索要供货商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业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和收验货等相关票据,并进行登记,未能提供以上证照和票据的供货商,一律不得进行采购,所有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按学年学期进行归档。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