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1.05.2015  11:2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福贡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初反馈了巡视意见。福贡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在专题研究部署、责任定位、组织推动、身体力行、问责追究等方面还有差距,惩防体系建设和整体推进还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仍然重视不够,职责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反腐倡廉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政府系统综合部门和县处级部门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约谈。对新提拔任用的33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签署廉政承诺书。组织312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签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共梳理出权力数676个、内部机构(个人岗位)967个,查找出内部机构(个人岗位)风险点1454个,制定了防控措施1929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39项个人有关事项。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定期听取、研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四是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年底开展全面考核。

2、关于“单位‘一把手’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上级检查强调时抓一下,年终考核突击一把,出了问题抓一抓,被动应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与县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各级干部讲堂、干部任职培训活动相结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14年,共举办21期,近1500名参加了党风党纪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20余部,共1200余人;组织发放廉政读本1680余本。二是认真督促“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一把手”监督及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

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签订《责任书》流于形式,只挂帅,不出征,甚至片面认为反腐倡廉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关系不大”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已构成违纪事实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委处置。二是始终把党风廉政考核责任书与年度总体工作督促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并把落实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中,加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三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问责的有关规定,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对“只挂帅,不出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以及班子成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关于“领导干部对抓反腐败工作有畏难情绪,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检查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落实。一些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一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正风肃纪、严惩贪腐、宣传教育、支持保障等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委常委班子改进作风反对“四风”十项承诺》、《福贡县国家公职人员“十严禁”》、《福贡县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要求》等制度,从制度层面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严守纪律意识。三是切实加大了对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重要部门的审计力度,加强了审计结果运用,发挥了审计“经济卫士”作用。完成项目审计26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资金15252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4921万元,提交审计报告26篇,出具审计决定7份,公布审计结果公告3份,提出审计意见86条。完成5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和1名乡政府主要领导经责审计,出具了6份审计报告,1份审计决定。四是积极支持和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党纪政纪20件2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件8人,一般干部4件4人,其他人员8件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1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1人,给予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两年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行政记大过4人,行政警告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31.12万元。五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违规违纪举报方式,在乡镇、行政村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动员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

5、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仍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纪委的改革指导性意见,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察局的机制体制改革。一是突出主业转职能,着力实现由大包大揽向主业专攻转变,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力度。二是创新实践转方式,着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事后问责监督,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特别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问责力度。三是自检自严转作风,着力实现由监督别人向双向监督转变。强化自身监督意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

6、关于“廉政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通过干部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二是扎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共有3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486名科级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始终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贯穿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洁从政专题辅导。四是抓好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观看20多部正、反教育片,累计有1200多人。五是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各类书刊的征订工作,征订各类书刊3961份。六是积极开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访谈工作,年内共访谈9名。七是组织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共331名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参加。八是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全面营造风清气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以及“倡廉洁、树新风”为主题的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共展播7条廉政公益广告和40多条廉政格言警句。九是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三谈两述”工作,共486名科级领导干部、34名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33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3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10名领导干部在纪委全会上作了大会述廉)。

7、关于“聚焦主业、严格执纪问责方面还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和资源配置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消极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的整改情况。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专项治理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实施办法”、州委“十二条规定”和县委“五项要求”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17次,对违反八项规定的8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8、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发挥作用不够,对机关部门‘一把手’和乡镇、村组干部的监管失之于宽。‘一案双查’和‘倒查追责’制度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级纪检机关提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二是按照中央、省、州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将逐步完善纪委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对责任追究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一案双查”、“倒查追责”的原则,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追究。

9、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部门领导缺位较多,乡镇纪检干部配备不到位,纪检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及时调整充实了部分领导岗位,任命县纪委副书记2名、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1名、派出第二纪工委副书记1名。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共选派8名到各级党校、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

10、关于“一些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和资源配置部门腐败问题易发,有些资金、资源密集的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权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对权力过于集中进行制衡。严格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项目“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健全完善“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财会行为,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研究从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共清查出国家公职人员占地建房249户,其中已办理“土地证”的有201户,未办理“土地证”的有48户;县城规划区内202户,乡镇47户。六是推行以权力公开运行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承担的工作责任,实施动态监控,确保权力公开有序规范地行使。七是积极开展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11、关于“教育补助及收费、公共卫生和医疗器械、药物采购领域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出现了一些大案窝案”的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各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等开展专项检查。

12、关于“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仍较薄弱,扶贫开发项目存在着腐败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二是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保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为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并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进行了重点抽查。

1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明确监督任务,提高监督针对性。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精准扶贫”、“村财乡管”等制度和措施,确保村级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如,2014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暨村干部5件5人,对57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全县已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所需办公设施设备。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关于“有的部门、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时抓时放,甚至存有喘口气,歇一歇思想”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查找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开展“销号”式整改,共整改班子四风问题28个,个人四风问题124个。二是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国家公职人员“十严禁”》、《福贡县委常委改进作风反对“四风”十项承诺》、《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并设立举报电话,组成检查组监督检查。三是将县委教育实践活动7个督导组整合为4个整改落实督查组,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县直机关部分单位和重点部门干部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了突击检查。累计明察暗访17次,查处违纪人员8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是聘请机关作风评议员10名,对各级各部门党风、政风、行风与机关作风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2、关于“精文简会、改进会风、文风力度不够,还存在以会议、文件、讲话落实会议、文件、讲话的现象”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中共福贡县委“三风”管理制度》、《福贡县会议费管理办法》。2014年,压缩会议45场次,同比下降13.6%;压缩“三公”经费284万元,同比减少23.7%;压缩文件75份,同比下降10.7%;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22个,同比下降43.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4项,同比下降27.3%。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通过政务外网平台发文510份,收文12893份,建立政务外网平台用户626人。认真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共清理出办公用房面积3085.4㎡,实际调整清理3013.54㎡,占应清理面积的97.7%。

3、关于“县直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不愿意承担责任,工作拖沓推诿,致使许多重点项目推进、重要工作实施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并对部分单位制定和落实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报备制度,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在县内建设的项目,招投标前,到县监察局报备。三是根据年初计划,对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工程招标、以及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四是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明察暗访、座谈、询问等形式,分别深入到乡镇和县直相关窗口服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关于“领导干部解决问题往往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对分管工作缺少跟踪问效”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精减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二是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及时做好立项、可研报告、规划设计、用地报批、工程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及时按计划进度投资建设。三是对工作量大、时间性强、涉及面广的重点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在工作实践中实现工作信息的沟通。四是全面树立求真务实、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勤政为民新风,使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对既定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六是重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效率和执行力。

5、关于“领导干部不能全身心沉到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到沿江公路边‘轰炸式’走访多,深入边远贫困山区驻下来少”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到所联系乡(镇)不通公路村(组)走访调研,处级领导每年不少于2个。二是认真听取群众对作风建设、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田间地头、农户院落走访调查,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为民谋利谋发展。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想作为、不愿负责、不敢担当,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观念,对棘手问题、复杂工作、突发事件存在躲、推、拖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听汇报、调阅有关材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和民意调查等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干部作风的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印发整改通知书、集中检查等式,加强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对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以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检查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检查形成常态化。三是制定了《福贡县关于“庸懒散奢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7、关于“有的干部不爱学习,不用心工作,精神懈怠,‘等靠要’思想严重”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推进干部在线学习向基层延伸。2014年参加干部在线学习的处级领导28人,科级领导340人。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改进作风、学风。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三述”制度,每年年底各党(工)委书记将一年党建述职述廉工作上报县委组织部,加大对各级干部学习履职情况的考核检查。四是制定完善《中共福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县委中心组2015年学习计划》、《福贡学习大讲堂授课计划》、《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等学习制度。五是成立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按照学习计划抓好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六是结合实际规范学习内容及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安排每两个月组织开展1次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1-3天,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福贡学习大讲坛活动,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

8、关于“有些部门对所属干部职工管理教育不严,工作标准低,行政效率差”的整改情况。一是组成检查工作组,以明察暗访、座谈、询问等形式,整治“三难”问题,重点检查机关单位、办事机构和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把促进解决“三难”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列入政风行风专项评议工作。

9、关于“有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部属不愿抓,不敢管,遇到矛盾就躲开,碰到困难绕道走”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的通知》,对六乡一镇和15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二是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刹“四风”,制定了《福贡县国家公职人员“十严禁”》。三是广泛开展“十严禁”问题明察暗访。重点对办事窗口、工作场所的纪律作风和消费娱乐场所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违反“十严禁”规定的及时进行纠正和曝光。四是在整治“四风”期间对8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10、关于“有的干部在职不履职,不谋事,不干事,工作得过且过,作风拖沓散慢,整天消沉混日”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工作人员热衷于“圈子”文化,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和谐稳定等问题和“为官不为”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实施办法”和州委“十二条规定”和县委“五项要求”、非职领导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力度。

11、关于“有的交流领导干部和乡镇干部存在‘走读’现象,公车私用虽有所减少,但借用或搭乘私营老板车辆‘走读’现象有所抬头”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各级各部门对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进行逐人排查,如实填写登记表。在203人非职领导中,病休8人,其他人员均在岗位履职。三是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长效机制。四是粘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公车私用举报电话。五是建立电话点名制度,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对领导干部进行不定期随机电话点名,对“走读”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后,一些不良风气出现反弹”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及时把活动办改为整改办、把督导组改为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杜绝走过场和不良风气反弹。二是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和各乡镇贯彻落实全县作风建设文件精神的情况、自行开展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关于“县级领导班子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有‘推、拖、等、靠’现象,缺乏勇于负责担当,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精神气概”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敢于克服“条条框框”束缚,敢于克服“推、拖、等、靠”现象,使作出的决策和制定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县情实际。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突出矛盾和信访积案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处理民族服装厂企业改制等遗留问题。三是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福贡县国家公职人员“十严禁”》、《福贡县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对重大议题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二是对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落实。三是在重大决策事项研究审议前,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发布、公开征集、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老干部、党外人士、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四是完善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领导、督促和落实。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主要职责》、《常委会工作规则》、《县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2、关于“县四套班子集思广益、凝心聚力促发展的整体合力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县直机关和乡镇有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同唱一台戏,同下一盘棋。在思路谋划上、推进落实上凝心聚力,引导好县四套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部署,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关于“有些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存有‘好人主义’倾向,抓班子、带队伍、管自己缺乏自觉主动性,对干部存在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的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办了5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2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培训正科、副科领导干部238人,村干部239人,大学生村官23人,农村党支部书记、骨干党员235人。专题举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班,培训组织人事干部、乡镇干部35人。二是选调121名干部参加省州各类培训班,其中处级57人次,科级55人次,村干部9人次。三是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了2期县域经济专题研修班,共培训处级、科级领导干部62人,邀请西南财经大学知名专家到福贡进行短期授课。四是采取集中辅导、自学、对照典型案例分析学习等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学习,把《监督意见》列为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五是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六是对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邀请州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对进行全面督查。七是建立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4年以来,对38名新提拔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教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和规范举报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12380”平台的知晓度,形成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网络举报体系。

4、关于“部分干部在‘改非’后,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出现工作不尽责甚至不上班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强化对非职的管理。二是县人社局、县纪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的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存在问题,制定了详实的整改计划。三是引导转任干部摆正心态,克服“官本位”思想,扫除自身心理障碍,树立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情怀。

5、关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存有差距,尚未形成合理的培养锻炼、储备选用机制,致使有的岗位‘青黄不接’,有的缺位补充从‘矮子群中拔高个子’。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教育卫生等行业急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正科级后备干部在党校、行政学院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做到5年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同时对副科级的后备干部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等相关培训。二是对缺乏基层领导经验的后备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艰苦贫困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接受锻炼和考验,对缺乏宏观管理和综合决策能力的后备干部,选派到省、州相关部门和省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三是针对人才开展生物产业培育、旅游、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人才培训,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紧缺人才流失的措施,让紧缺人才留得住、想留住。

6、关于“有的领导班子专业、知识、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活力不足,少部分干部精神懈怠,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事业心不强,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把好动议、推荐提名、考察识别、酝酿决定、任职试用等关口,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机制。二是按照《福贡县乡(镇)及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每年派出考核组进行分期、分批的综合考核,为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合理调整配备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建立重视基层,关心基层的用人导向,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力度;严格执行任职期限要求,确保乡(镇)干部任职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驻村任职的意见》,鼓励没有基层经验的年轻干部到乡、村任职锻炼。五是研究制定《福贡县干部队伍培养五年规划》,做好干部培养规划,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跨区域交流,注重基层导向,建立完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机制。

7、关于“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常常处于被动应战局面。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还远不能胜任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素质要求。少数村‘两委’软弱涣散,班子负责人和成员模范作用不好,用权办事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甚至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形成人往基层走、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二是开展“三级党组织书记讲党建工作座谈会”和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确保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逐步完善党员走访谈心机制、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党员分类帮扶机制、党员政治关怀机制和党员服务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规范党员活动;同时,农村基层确定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日”。五是结合农村产业发展的需要,借助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农村党员开展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党员带头致富的能力。六是探索帮扶农村党员创业渠道,推出“红色信贷”套餐,惠及全县农村党员群众,开拓农村党员创业路。共发放“红色信贷”资金165万元,惠及农村党员39户。七是积极整合涉农部门、对口帮扶挂钩单位资源,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支持。以架科底乡达大科村、鹿马登乡布拉底村和石月亮乡拉马底村为试点,逐步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空壳”问题。八是组织开展169个党组织分类定级活动,评定先进党组织52个,一般党组织104个,后进党组织13个。九是开办了5期“学习十八大精神暨农村党员骨干培训班”,共有23名村官、123名村(社区)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武装干事、116名村(社区)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235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党员骨干参加培训。十是对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通过“1+1+1”工作法进行集中整改(即确定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委下派一名常务书记进行定点帮扶,切实解决党总支部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问题。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福贡县反映。联系单位:福贡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86-3412195;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 共 福 贡 县 委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