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持刀抢学生 禄劝法院发司法建议排查在校生管制器具

21.11.2014  11:14

名词解释

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是法院系统近年来推出的一项扩大办案效果、彰显社会责任的举措。在审判工作中,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它不是法院的法定职权,而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手段。司法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存在执行问题,但需要跟踪反馈。

在班级里收“保护费”,持刀对过路的同学进行抢劫,还将殴打、抢劫的过程发到网上炫耀。近日,禄劝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4名年仅十四五岁的男孩有期徒刑及缓刑。并针对近年来中学校园涉暴事件频发的状况,向教育局发出对在校中学生进行刀具等管制器具排查的司法建议。

目前,在校学生犯罪频发,有专家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系统的校园管制刀具排查。而老师是否有权力搜包、搜身?针对在校学生犯罪暴力化、成人化的趋势,该如何防范?过度强调学校安保责任是否会导致教育“保守化”的问题?如何解决安保排查的难点和法律尴尬,律师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现象

学生持刀抢劫学生 将过程发到网上炫耀

案件并不复杂。15岁的张某和同是14岁的曾某、李某、刘某,都曾是禄劝县某中学同班的学生,几人关系很好。后来,张某、曾某相继辍学,李某到昆明一所学校读书去了,刘某仍在原来的学校读书。张某虽然辍学,经常以“老大”的身份,要求刘某等人在原来的学校里某班内收取“保护费”,为此,刘某常将刀具带到学校。收到的“保护费”都给张某交纳了电话费。

今年5月4日下午2时,张某叫上刘某等3人带着刀具来到某中学,拦住路过学生,拿刀威胁后殴打抢劫,从2时到5时,抢劫11个学生,抢得人民币280元。

抢劫过程中,张某叫人用自己的手机将他们殴打学生的过程拍照。抢劫后,张某带着另几名男孩拿着280元钱到武定上网、吃饭挥霍。当晚,张某将殴打、抢劫其中3名学生的照片发到QQ空间炫耀。

禄劝法院法官了解到,张某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平时工作较忙,与他沟通较少。张某性格内向,爱上网玩游戏,不喜欢学习,初一就辍学在家。经社区调查评估,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而其他3人有一定的家庭管教条件,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4人均系未成年人,但已达14岁的抢劫罪刑事责任年龄,所以几人构成犯罪,不过可以从轻处罚。其中张某是主犯,结合其监管条件及社区不愿配合家长对其实施监管等实际,决定对其不宜适用缓刑。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2000元。其他3人均处缓刑,并处罚金各2000元。

延伸

法院向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不单是上述4个孩子的案件,禄劝法院刑事庭法官发现,近三年来,禄劝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较多的在校中学生携带刀具等管制器具伤害他人事件。于是,刑事审判庭近日向禄劝县教育局发出(禄法建[2014]2号)司法建议书。建议书称:“为加强教学安全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的教学环境,特建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各中学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刀具等管制器具排查。

昨日,禄劝县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议书发出后,法院很快接到禄劝县教育局的反馈,称他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全县辖区内的中学进行了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收缴。目前已经完成排查,并制订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专家建议在全省排查管制刀具

我省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专家表示,近年来学生将违禁物品带到学校、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事件越来越多,进行系统、细致的管制刀具排查是非常有必要的。禄劝法院的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值得支持。他希望在全省范围内都进行一次彻底的管制刀具排查,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对在校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比如到法院旁听案件、让愿意讲的受害学生现身说法等等,让他们自动杜绝将刀具带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