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04.02.2015  20:03

    2014年,禄劝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禄劝”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禄劝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平安禄劝、法治禄劝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禄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94件278人。经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5件1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6件412人。经审查,向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78件343人。严厉打击杀人、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7人,提起公诉81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9人,提起公诉80人;全力开展禁毒斗争,打击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21人;依法打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96人;对重大疑难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保障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切实增强。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在法治轨道上处置马鹿塘“1·15”、则黑“5·23”重大交通事件善后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快速办理、亲情会见、社会背景调查、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努力构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监督考察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提供宽松环境。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禄劝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上级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的职能作用,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推进。2014年受理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件1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5.9万元,其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3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移送起诉2件2人,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禄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松要求,2015年禄劝县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依法治县总体布局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 严格公正执法,为加快美丽禄劝建设,努力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强化在服务禄劝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围绕深入推进“平安禄劝”建设,强化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反腐倡廉新要求,强化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围绕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尹松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面临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鹏)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