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立禁毒责任追究制度 禁毒整治不力将追责

19.07.2017  11:51

 

7月17日,云南省禁毒委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召开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围绕推进全省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以落实党委、政府禁毒工作责任为主线,总结前段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部署推进下步工作。省禁毒委第一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西双版纳州州委书记陈玉候,省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州(市)禁毒办主任,各重点整治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参加会议,省禁毒委副主任、秘书长、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宝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或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导致毒品问题持续泛滥的,要追究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坚决取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资格。

 

 

任军号指出,自2015年12月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惠东会议”以来,全省18个重点整治县(市、区)变压力为动力,上下齐心协力,采取超常规措施,不断加大力度,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和保障机制初步完善,局部地区毒品问题突出状况明显改观。在今年4月25日福建长汀全国重点整治推进会议上,盘龙区、镇雄县、勐海县由国家禁毒委通报警示地区降为重点关注地区,五华区、景洪市、陇川县被国家禁毒委取消重点关注;腾冲市、澜沧县、宁蒗县被省禁毒委取消毒品滥用问题重点关注。但是,全省禁毒工作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巩固整治成果面临很大压力,同时部分地区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任军号强调,今年是全省禁毒人民战争深化之年,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要按照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责任全面压实、问题有效解决、成果得到巩固、形势明显好转”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落实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禁毒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专群结合,厚植禁毒保障,推动重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决定,将瑞丽市、孟连县、镇康县、官渡区、昭阳区列为省禁毒委员会挂牌整治地区,将盘龙区、镇雄县、勐海县、大理市、隆阳区列为省禁毒委员会通报警示重点整治地区,将芒市、盈江县、楚雄市、个旧市、文山市、会泽县、陆良县、砚山县列为省禁毒委员会重点关注整治地区。会上,勐海、陇川等5个重点整治地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考察了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基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和兴海边防查缉站毒品公开查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