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一女子想要变“年轻” 借侄女户口簿办证被查

13.04.2015  12:03

    祥云县一名45岁的农村妇女,为外出打工找个好工作,借了比她小13岁的侄女的户口册,冒名顶替侄女,到派出所办理了二代身份证,结果被查出来,处罚了200元。

    2007年2月,45岁的杨云芳外出务工,因为没文凭、没技术,年龄又偏大,处处碰壁。杨云芳回到家中,得到“高人”指点——借年纪较轻的人的户口簿办理身份证。杨云芳于是找到了侄女杨学芬商量此事。杨学芬常年在家务农,很少使用身份证,就把户口簿借给了姑姑杨云芳。2007年2月正值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峰期,杨云芳当时衣着鲜艳,看起来年龄与户口本上杨学芬的年纪没太大出入,当时办证系统中没有人像对比模块,没有指纹采集功能,杨云芳就这样蒙混过关,成功办理了名为杨学芬,年龄32岁的居民身份证。

    带着这个新身份证,杨学芬再次外出打工了,并顺利找到了工作。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今年年初,云南省人像比对实战应用平台比对结果杨云芳与杨学芬疑似同人,身份证照片相似度高达81.28%。根据一般情况,民警分析,除非是双胞胎或者重复户口,否则不应该有那么大的相似度,但根据年龄相差13岁,民警确定这是一起冒领居民身份证案。为核实两人的真实情况,民警进行调查,而为了掩盖杨云芳办理虚假身份证的违法事实、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其家人却不愿透露杨云芳的去向及联系方式。直到今年3月27日,派出所民警得知杨云芳已回到家中,将杨云芳口头传唤至米甸派出所接受询问,杨云芳对冒领居民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记者 秦蒙琳)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