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严以用权学习研讨会

01.12.2015  11:37

 

11月19日,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座谈会在曲靖召开,各州(市)社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省社直属企业监事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各州(市)供销社及省社直属企业汇报了今年以来监事会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曲靖市社、陆良县社和维西县社分别就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作了交流发言。省社监事会主任金彦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省社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供销社克服了人员、机构严重不足的困难,积极努力地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为全省系统监事会建设工作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到目前为止,全省16个(州)市)社都明确了监事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有64个县(市、区)供销社不同形式设立了监事会,其中沾益、陆良、大理、永胜、罗平、维西等县级社通过“三会”制度,按《章程》选举产生了监事会。省社直属企业均按《公司法》要求设立监事会(监事),并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要认识到,由于我省系统监事会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与全国多数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2015中发11号文件明确指出“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载体”。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各级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新时期供销社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为此,各级供销社必须站在供销社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推进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 省社监事会主任金彦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新形势下对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秉承“围绕中心、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增强使命和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做好监事会的各项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总社监事会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和总社监事会主任诸葛彩华、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在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与工作创新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会议、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云发3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步伐。 第二,以创新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新的时期赋予了监事会新的职能和使命,监事会工作不创新就没有出路,就发挥不出应有的监督职能”。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同时强调,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总社监事会诸葛彩华主任在六届一次全体会议讲话时强调:“创新是各级供销社监事会推进合作经济事业发展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体现”。从云南的实际来讲,各地发展不平衡,就更需要以创新的理念推动各项工作。通过创新,探索出适合本地实际的监事会体制方法和工作模式,逐步形成职权清晰、监督规范、上下贯通的工作体制机制,真正起到合作经济事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 第三,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也强调,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从而推动工作的贯彻落实。各级监事会要以问题为导向,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曲靖市社科以上干部、各县(市、区)社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张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