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社局推行“阳光四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16.04.2019  19:40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广南县通过推行“阳光四举措”,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做“阳光使者”。采取以案说法、文件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阳光使者,时刻守住民生“养命钱”。

二是加强内控监督,实施“阳光制度”。制定并印发了相关制度,形成初审、复核、审批、支付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确保基金风险降到最低点。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做到“阳光收支”。以基金财务管理和稽核为核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会计、出纳按月使用财务一体化系统处理帐务,做到日清月结。建立会计与出纳、会计与开户银行、财政、税务的定期对账报告制度,认真开展社保基对账工作。从基金收入、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出现挤占挪用,做到收支阳光。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金“阳光运行”。县人社局设立了基金监督股,指定专人负责稽核业务,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设置举报投诉渠道,接收群众的监督。基金收缴经社保、财政、税务三方对账签字确认后附上对账单、对账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报基金监督股检查。健全覆盖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各业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将监督检查控制贯穿于社保基金收支全过程,实现社保基金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