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成功创建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

04.01.2019  23:10

近日,省人社厅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第十五届 “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是厅党组的坚强领导、直属单位党委具体组织、全厅各处室大力支持、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取得的结果,是省人社厅在2016年成功创建“昆明市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又迈上的一个新台阶。

2018年3月省人社厅创建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工作启动以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按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和“人社服务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业务能力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文明风尚行动、家庭文明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优美环境建设、帮扶共建活动、保障员工权益、创建工作机制等14个方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5月4日,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一考核组到省人社厅考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时认为,省人社厅举全厅之力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政治站位高、领导有力、机制健全、准备充分、工作扎实、总体成效明显。全厅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参与意识强,创建工作环境氛围营造较好。充分展示了省人社厅打造人社铁军的形象,大力弘扬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经过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文明委的两轮公示,省人社厅终获殊荣。